南政发〔2017〕7号
南洋镇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区政府办: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工作思路,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不断夯实工作基础,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本年报统计数据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 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联系: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人民政府办公室,0515-88892022。
一、概述
(一)公开意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义重大,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执行,本着“为民、利民、便民”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组织机构健全。2016年,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收集整理公开公息,明确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有效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工作制度完善。为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在工作中,对政府信息进行梳理,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对公开的主体和对象、内容和范围等方面也建立了相应的制度,准确把握“免于公开”政府工作信息内容,使我镇的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道路,坚持“合法、及时、真实、公开”的原则,确保社会公众查询。
(四)制定相关制度。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及省、市、区有关信息公开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进一步梳理了我镇办理的行政事项,并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出台专项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完善政府信息的审核机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考核评议措施,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规定,以及国家、省、市、区对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意见,我镇主动把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把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内容予以公开,积极打造阳光政务。
(一)扎实推进2016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定期组织人员筛选、审核部门制发信息,严防涉密信息外传,确保出台的应公开的信息尽快使广大群众知晓,把行政行为始终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促进依法行政、科学行政、高效行政。全年,共对外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2条。
(二)认真细致地做好2016年以来政府信息的梳理及公开。我镇组织专门班子,对2016年以来的文书档案逐一进行清理,确保使重要的、有价值的、应该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做到不重不漏。确保需要公开的信息全部在中国亭湖网站公开。
(三)灵活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根据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要求,我们大力加强政府网站建设,不断充实信息内容,拓展网站功能,加强安全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建成了全镇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法规宣传、为民办事、监督约束、公众互动的信息化平台。在认真梳理的基础上,我们把2016年以来应公开文件的内容全部输入电脑,制作成电子文本,并在有关网站上分门别类地予以公开,便于广大群众的查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我镇无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镇按照上级要求,对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都实行了公开,任何法人、团体或公民查询信息,我镇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了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明确由监察室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16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各类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步,但与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社会知晓度还不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等。为此,我镇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梳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办法,丰富公开形式,推进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让更多人民群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七、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