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4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1-04 00:00 来源:亭湖区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亭湖区建设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进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信息的管理水平,有利于依法保障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对于建设服务型机关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等项工作的通知》(亭政办发〔2008〕23号)要求,2014年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各项制度、统一信息编制《指南》、《目录》、拓展公开形式、《条例》的宣传培训学习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亭委办〔2008〕13号)文件精神,局机关科室、下属企事业单位按职责各负其责,积极开展工作,为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统一编制《指南》、《目录》。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使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区建设局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制定了具体的年度工作预案、考核办法、过错责任制等,确保工作有人抓,责任有人负。按照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等项工作的通知》(亭政办发〔2008〕23号)要求,积极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参考样本”、“信息公开目录参考样本”、“信息公开标准文书样本”,编制《亭湖区建设局信息公开指南》、《亭湖区建设局信息公开目录》,确保编制工作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三)拓展公开形式,提高为民办事效率。
按照“网站受理、后台办理、网站反馈”的模式,开通了在线咨询、在线投诉业务,实现了在线咨询、受理和反馈的办事流程。并且,区建设局设立了专门的投诉中心,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现场咨询和投诉,并通过电子邮件、约见、电话和信件等形式,及时与咨询和投诉人沟通,并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
(四)《条例》的宣传、培训、学习工作。
全局各科室、各企事业单位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条例》,使广大干部职工知晓《条例》的主要精神和内容,增强了贯彻执行《条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电视、报刊等媒体上开辟专栏,采取发放宣传单、挂标语等有效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条例》,为《条例》的顺利实施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进行网上《条例》知识答题活动。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截至2014年底,主动公开信息23条,其中业务类信息23条,占100%。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类别。
2014年我局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政策类信息、规划计划类信息、业务类信息和其它类信息。包含局领导班子分工、局系统文件、重要会议、重点工作、规划、各类报告、人事任免、应急管理等各方面。
(三)协助建好信息公开的网络平台。
充分利用“亭湖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在区建设局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下设政策法规、通知公告、规划计划、人事信息、财务公开、建议提案等栏目。公众可以通过栏目分类或部门分类查阅区建设局主动公开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
截止2014年底,亭湖区住建局没有收到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没有发生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止2014年底,亭湖区住建局没有发生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的情况。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止2014年底,亭湖区住建局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和申诉事件。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1、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个别机关科室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主动公开信息意识不强。局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主动公开信息更新不及时。
2、信息公开工作宣传不够。由于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部分局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其尚不熟悉,缺乏必要的宣传和学习。
(二)改进措施
1、以《条例》落实为抓手,探索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宣传和推介力度,向社会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决策等信息;进一步加强机关科室和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指导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
2、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以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与网上咨询、投诉、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3、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加强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按照“谁公开、谁负责”和“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目录,及时更新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提高主动公开的时效性。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明确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0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2014年度亭湖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年度亭湖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3条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23条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3条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有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人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1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
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单位负责人:朱超                  审核人:                  填报人:朱刘燕
                                             联系电话:88333316                                            填报日期201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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