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政府信息的管理水平,有利于依法保障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对于建设服务型政府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等项工作的通知》(亭政办发〔2008〕23号)要求,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各项制度、统一编制《指南》、《目录》、拓展公开形式、《条例》的宣传培训学习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亭委办〔2008〕13号)文件精神,区有关部门按职责各负其责。全区共有57个单位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统一编制《指南》、《目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区政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确保工作有人抓,责任有人承担。按照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等项工作的通知》(亭政办发〔2008〕23号)要求,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参考样本”、“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参考样本”、“政府信息公开标准文书样本”,编制《亭湖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亭湖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保编制工作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三)拓展公开形式,提高为民办事效率。按照“网站受理、后台办理、网站反馈”的模式,开通了区长信箱、在线咨询、在线投诉业务,实现了在线咨询、受理和反馈的办事流程。并且,区政府设立了专门的投诉中心和区长公开电话,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现场咨询和投诉,并通过电子邮件、约见、电话和信件等形式,及时与咨询和投诉人沟通,并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
(四)《条例》的宣传、培训、学习工作。全区各地、各部门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条例》,使广大干部职工知晓《条例》的主要精神和内容,增强了贯彻执行《条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电视、报刊等媒体上开辟专栏,采取发放宣传单、挂标语等有效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条例》,为《条例》的顺利实施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组织全区干部职工进行网上《条例》知识答题活动。我区将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纳入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和人事部门干部培训和公务员培训计划,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2008年4月份,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从事具体业务的骨干培训会2次,培训人员达300余人次,使业务人员较好地掌握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信息梳理、填报等方面的知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类别。根据《条例》规定,我区各政府机关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截至2008年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4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32条,占6.1%;规划计划类信息94条,占17.9%;业务类信息266条,占50.8%;其它类信息132条,占25.2%。
(二)对2003年以来政府信息梳理及公开情况。按照要求,2008年区政府办对2003年以来形成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共公开信息2312条。包括政府领导分工、政府文件、重要会议、重点工作、规划、各类报告、人事任免、应急管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等。
(三)建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网络平台。“亭湖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区长之窗、政策法规、通知公告、规划计划、统计数据、人事信息、财务公开、建议提案、政府工程、政府机构等栏目。公众可以通过栏目分类或部门分类查阅区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充分利用档案馆、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媒体、公示栏、公告牌、触摸屏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止2008年底,亭湖区政府没有收到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没有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止2008年底,亭湖区政府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止2008年底,亭湖区政府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和申诉事件。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1、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主动公开信息意识不强。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主动公开信息更新不及时。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不够。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部分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其尚不熟悉,缺乏必要的宣传和学习。
(二)改进措施:
1、以《条例》落实为抓手,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宣传和推介力度,向社会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决策等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强乡镇政府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指导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
2、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咨询、投诉、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3、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按照“谁公开、谁负责”和“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更新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提高主动公开的时效性。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明确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附:2008年亭湖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二○○九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