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运行机制改革,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基本建设、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改革人事分配制度的同时,必须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机制,确保改革工作取得综合成效。根据《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机制改革指导意见》,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紧紧围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目标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增强运行效率。通过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管理机制改革,建立决策科学、制度完善、监管有效的组织管理体制,建立功能合理、技术适宜、分工协作的服务提供体系,建立以服务质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激励制度,建立收支合理、补助落实的经济运行机制,使广大城乡居民公平享有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完善卫生行政管理体系
1、完善卫生行政管理体制。镇卫生院人员、业务、经费等由区卫生局统一管理,继续全面推行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中心、站一体化管理。
2、推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加强镇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聘用管理,明确任职资格条件,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拔单位负责人。实行院长(主任)任期目标责任制,以社会效益为导向、群众认可为核心,建立起责权利相一致的管理机制。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
3、加强人员聘用管理。在核编范围内,根据《江苏省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要求,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合理设置岗位。严格从业准入,实行“凡进必考”,通过竞聘上岗、双向选择方式择优聘用,实行全员合同管理,完善人员退出机制,妥善安置分流人员。认真组织实施聘用人员绩效考核工作,调动医疗卫生人员工作积极性。构建以中级职称为骨干的卫技队伍。
4、健全规章制度。各单位要完善修订行政办公(主要包括:会议、值班、考勤、院务公开)、科室与人员职责、医护质量与医疗安全、后勤与设备管理、安全保卫、医德医风、医患沟通、公示与社会监督、进修、统计报告、奖惩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5、推进后勤社会化改革。具备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快推进后勤社会化改革,逐步将后勤服务交给社会承担。
三、强化服务质量管理
1、严格界定服务功能。镇卫生院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村卫生室承担行政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诊治等工作。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江苏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条例》的规定,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根据群众健康需求设置一定数量的康复床位,收治上级医院转向社区的康复期以及诊断明确的慢性病住院病人,并开展家庭病床服务;社区卫生服务站协助中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便民诊疗服务。
2、建立服务规范。根据功能定位合理确定医疗服务范围,研究制定适应政府财力和群众需要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推广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建立并严格执行基本医疗服务规范。认真落实省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3、转变服务方式。以改善健康为中心,深入乡村和社区,面向居民提供连续、全面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着重开展慢性病管理、老年人保健和妇幼保健等服务工作,对行动不便的患者实行上门服务、主动服务。镇卫生院组织医务人员在乡村开展巡回医疗,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全面推行全科团队服务和责任医生制度。
4、加强服务质量控制。严格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医护人员准入和执业行为监管;严格技术准入管理,加强人员培训,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服务流程,全面优化医疗卫生服务;加强服务监管,建立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评价体系。
5、实施分级诊疗。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医院之间的业务协作,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和逐级转诊制度。通过制定分级诊疗标准、增强服务能力、降低收费和提高报销比例等措施,引导一般诊疗下沉到社区,逐步实现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在农村努力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多发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区,在城市做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
四、加强预算与会计核算管理
1、严格预算管理。各单位应建立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编制收支预算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按照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并结合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预算年度收入的增减变化因素,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业务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编制支出预算。要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建立预算分析制度和预算执行绩效考评制度,确保年度预算的完成。预算执行过程中,如事业单位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提出调整预算建议,经卫生主管部门报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调整预算。
2、规范会计核算。各单位应依据《会计法》和《医院会计制度》等规定,制定适合单位实际情况的会计核算管理制度,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的处理程序,规范收支、资产和债权债务管理,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保管和会计工作交接办法。会计人员的岗位设置应当体现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要求。
五、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管理机制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任务、确保广大群众从医改中得益受惠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根据实施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我区自2010年1月起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管理机制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管理机制改革的考核纳入《亭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日
抄送:市卫生局,区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