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环保科技城、新洋经济区、农副产品加工交易园区、建军路商业街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市属驻区各单位:
《亭湖区优秀教育人才考核奖励办法(试行)》已经区领导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3日
索引号 | 113209020143606056/2020-03029 | 组配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 亭湖区 | 发文日期 | 2020-11-13 |
文号 | 亭政办发〔2020〕63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时效 |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亭湖区优秀教育人才考核
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环保科技城、新洋经济区、农副产品加工交易园区、建军路商业街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市属驻区各单位:
《亭湖区优秀教育人才考核奖励办法(试行)》已经区领导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