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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

  • 访谈嘉宾:
  • 访谈时间:2017年06月17日 09:00
  • 访谈摘要:详细介绍了近年来我区的各项卫生惠民举措的推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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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您收看中国亭湖网在线访谈,我是主持人王勇。今天我们访谈的主题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我们今天邀请的嘉宾是亭湖区卫计委曹扬主任。曹主任您好!

    [嘉宾]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来到中国亭湖网在线访谈室,与大家一起交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这个话题。

    [主持人]    医改关系民生,直接关系着老百姓的切实利益,也是当前评论的热点话题之一。近年来,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全区医疗卫生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曹主任,请你简单介绍一下近年来我区的各项卫生惠民举措的推进情况。

    [嘉宾]    好的,首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卫生事业的关心、支持和理解。近年来,我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坚持以群众满意为目标,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为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提供了有力保障。一是以让群众“少生病”为出发点,不断扩大公共卫生服务覆盖面。我们坚持预防为主,扎实开展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改善城乡居住环境,扩大公共卫生服务覆盖面,努力将卫生防病工作关口前移,力求让群众“少生病”。二是以让群众“看得起病”为落脚点,全面落实卫生惠民利民政策。我区通过大力实施全民医保、基本药物制度等卫生惠民利民政策,不断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为群众就医提供有力保障,切实让群众“看得起病”。三是以让群众“看得好病”为关键点,切实强化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不断加大卫生人才引进培养力度,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努力壮大卫生资源,提升卫生服务能力,尽全力让群众“看得好病”。

    [主持人]    您刚才提到,近几年来,我区在推进城乡卫生阵地建设这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请你具体介绍一下目前我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情况。

    [嘉宾]    好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工作是进一步推进深化医改的重要任务之一,根据江苏省乡镇卫生院设置标准和《盐城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点规划(2010-2020年)》要求,我区应设置由政府举办的7个乡镇卫生院、7个街道卫生服务中心、19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和94个标准化村卫生室。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和相关大块及部门关心支持下,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7个乡镇卫生院中,南洋、盐东、黄尖、便仓、青墩、永丰等6个卫生院已经基本达到标准要求,新兴镇卫生院计划整体搬迁,按照标准化要求新建,现已经主体封顶,正在进行内部墙体施工。7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先锋、新城、新洋、大洋、五星等5个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文峰中心已经完成外装工程,内部装修也已完成大部分工作;毓龙中心主体工程已经基本完成,待交付后即可开始内外装修。19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94个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工作也已于2016年全部完成。

    [主持人]    基本药物制度在我区已经实施好几年了,请您介绍一下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好处以及实施的现状。

    [嘉宾]    我区自2010年10月份正式开始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已在全区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按零差率销售,并且积极鼓励民营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患者能够获得以下实惠:一是价格低廉。基本药物不但本身价格低廉,都是按照零差率销售,没有药品加成,并且在医保、新农合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能够有效降低群众的医药负担;二是安全有效,政府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已经进行了必要的遴选,药品质量得到保障;三是可以避免药物滥用,防止患者耐药性的过度提高。 目前我区在现有基本药物目录的基础上,按省、市相关文件的要求,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村卫生室只使用国家基本药物,2015年和2016年按省卫计委的相关文件要求,再次对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基药目录外药品,妇、儿、急救非专利药品进行了增补,截止2017年6月,我区可采购药品品规数739种,从理论上讲,这739种基本药物应该能满足基层医疗机构的业务需要。但也不可能会覆盖到市场上所有的药品品规,还会出现少数群众所需要的药品不在目录以内,在基层单位无法买到的现象。为了缓解这些矛盾,我委正积极与国药控股盐城有限公司合作,开设慢病药房,弥补现有基药采购平台供应不足的现状,满足基层医疗机构的用药需求。

    [主持人]    近年来,国家为了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各级财政专门筹集资金,免费为群众提供服务。请您介绍一下,都有哪些服务?

    [嘉宾]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由基层医疗机构免费提供,本着个人志愿的原则,您可以到您居住所在地的卫生院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登记,也可以电话预约辖区医生上门为您登记并建立健康档案,这样您就可以享受到相关的免费服务了。目前提供的服务有12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2、健康教育,3、预防接种,4、儿童健康管理,5、孕产妇健康管理,6、老年人健康管理,7、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包括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8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9、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10、中医药健康管理,11、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12、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主持人]    有网友发帖询问,为什么我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疫苗的时候发现有些苗要钱,有些苗不要钱?

    [嘉宾]    我们目前将疫苗分为两类。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例如卡介苗、麻疹疫苗、百日咳、白喉、破伤风三联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乙肝疫苗、A群流脑疫苗、A+C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疹、腮腺炎、风疹三联疫苗、甲肝疫苗、白喉、破伤风二联疫苗等十一种;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如七价肺炎疫苗、23价肺炎疫苗、水痘疫苗、伤寒疫苗等。所以,您说的免费的疫苗就是我们的一类疫苗,收费疫苗则属于二类疫苗。

    [主持人]    国家对肺结核病人有哪些免费诊疗政策?

    [嘉宾]    国家对肺结核病实行归口治疗,我区肺结核病的定点医疗机构是盐城市第二人民医院。我国对初诊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免费提供一张胸部X线光片和三份(晨痰、夜痰、及时痰)痰标本涂片检查。对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提供免费抗结核药物治疗。免费治疗药物是指国家化疗方案中规定的抗结核药物、注射器、注射用水,由定点医院为患者免费提供。对治疗期间随访的肺结核患者免费提供一张胸部X线光片、三次痰涂片和两次肝功能检查。病人治疗前进行的血常规、肾功能、心电图等基础检查,此类检查不予免费;在治疗期间的辅助治疗药品不予免费。

    [主持人]    为什么我带刚刚满月宝宝到社区接种疫苗时,医生建议我购买疫苗异常反应保险,请问预防接种安全吗?这个保险要买吗?

    [嘉宾]    自2016年1月起,儿童预防接种发生异常反应的补偿由过去的“财政补偿”转变为“保险补偿”,同时建立基础保险与商业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补偿体系,统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机制,亭湖区作为全国首批进行保险试点的县区,我们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保险补偿方面的成功经验已被全国借鉴,在《“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十三五”卫生和健康规划》中均有提及,是异常反应的补偿的发展方向。

    [主持人]    购买保险是否意味着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生率很高? 预防接种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最经济、简便、安全、有效的措施。但由于个体差异等多种原因,和科技水平等因素。不存在对所有人都绝对安全有效的疫苗,接种后会仍会发生万分之一甚至百万分之一的异常反应,对受种儿童可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也可能出现免疫失败。尽管这些意外属于小概率事件,但一旦发生,对个体及家庭则是100%的不幸。建立补偿保险机制的目的就是为了给这些不幸的个体及家庭提供更高水平的保障。

    [主持人]    为何鼓励疫苗受种者投保预防接种商业保险?

    [嘉宾]    政府投保的预防接种基础保险必须考虑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可能难以达到异常反应患者及家庭较高的补偿期望值。故鼓励购买商业保险,一旦发生异常反应,可以在获得基础保险补偿的同时,获得更高水平的补充保险补偿。

    [主持人]    请您介绍一下现在实施的国家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都包括哪些内容?

    [嘉宾]    一是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补助对象为我区范围内所有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住院分娩的农村(户籍在乡村或居住在乡村)孕产妇,目前每人补助500元。非本区户籍或本区户籍但计划外怀孕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暂不享受补助政策。孕妇在区内住院分娩时,按规定带全证件,自主选择定点助产机构住院分娩,出院时结账时即时结报直接冲减住院费用500元/人。二是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项目。为加强出生缺陷干预工作,降低神经管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我区自2009年8月实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对象为我区所有准备怀孕和孕3个月内的农村妇女,直接到村卫生室免费领取。三是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阻断项目。我区自2011年8月开始实施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阻断项目,为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梅毒、乙肝咨询,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进行检测,对检测发现有艾滋病、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按规范进行管理和随访,为乙肝阳性孕产妇所生新生儿免费接种免疫球蛋白。

    [主持人]    目前,面向农村居民的主要医疗保障就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请您介绍一下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情况。

    [嘉宾]    好的。2017年我区新农合筹资标准为人均680元,其中个人170元,各级财政510元。参合群众在镇、村两级门诊治疗时,规定范围内的药品费、检查费、治疗费按50%的比例补偿;政策范围内住院医药费用的补偿标准为:镇级定点医疗机构85%;区人民医院及市内其他区级定点医疗机构70%;市级定点医疗机构3万元以内60%、3万元以上65%;省级定点医疗机构2万元以内45%、2至6万元55%、6万元以上65%;确因病情需要到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外就医的,由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向区合管办出具说明,省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3万元以内40%、3万元以上45%。参合农民每人每年门诊和住院医药费累计补偿限额为20万元。经转诊的参合患者(外伤除外)在定点医疗机构当次住院的补偿金额与其总医药费用相比,如达不到30%,按30%结算,即实行保底补偿。未经转诊到区级及区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一般医药费用按规定标准50%补偿;未经转诊的按病种付费的项目按区内最高或同级医疗机构标准的50%定额补偿。未办理转诊或备案私自到市外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产生的医药费用,新农合不予补偿。

    [主持人]    参合群众在就诊治疗时,是否经过转诊,补偿的情况是有一定区别的,也有不少网友反应对此有不满情绪,请您就新农合转诊方面的相关政策做一个解读。

    [嘉宾]    参合群众看病必须要逐级转诊,主要是这几方面原因:一是从新农合的特点来说,它是面向于农民的一种低水平、广覆盖、广受益的医疗保障政策。筹资水平较低,以今年为例,财政加个人人均筹资680元,这样的筹资水平就决定了大部分患者的普通疾病要在区内就医。因为越是基层医疗机构收费标准越低。二是不同等级的医疗机构分工是不一样的,大医院(三级医院)主要的诊疗范围为大病和疑难疾病,大部分多发病、常见病的诊治应该在基层医疗机构。第三,目前形成看病难的问题主要是绝大部分的优势医疗资源都集中的大医院,大病、小病都往那跑,人满为患,必须要实行分级医疗。 基于上述原因,国家《十二.五医改方案》要求:“推行双向转诊、社区首诊、分级诊疗体系,通过差别化补偿的办法引导群众尽量在基层就医。”《国家卫计委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强调:“要发挥新农合的杠杆和利益导向作用,引导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拉大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的差距,引导患者分级、有序就诊。各地要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和新农合转诊制度,对于在基层首诊并按规定转诊的患者,可按规定的比例报销;对于没有按照程序就医的,应当降低报销比例或不予报销医药费用,并逐步形成未经转诊不予报销的制度。”依据以上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出台了相关的分级诊疗和逐级转诊的规定: 1,参合者凭新农合卡和身份证或户口簿在村、镇医疗机构就诊;根据病情需要逐级转诊至区级、市级、省级、省外医院。 2,严格执行分级诊疗规定。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基层首诊、逐级转诊”等新农合政策宣传,着力引导参合农民首选当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理性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乡镇之间取消转诊制度,就诊医药费实时结报。市区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区内医疗机构的有益补充,由各镇合管办负责结合其专科特长与群众需求进行预约就医、转诊管理。因病情需要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在区人民医院就诊的患者由区人民医院办理转诊手续,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由经治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到区合管办或其指定机构办理转诊手续。因病情需要转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由市级经治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经区合管办办理预约就医和网络转诊手续。对网络转诊到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确因病情需要转省级定点外公立医疗机构就诊的,经由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会诊向区合管办备案。 3,常年在外地工作生活的参合者,外出前须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到备案的医疗机构就诊的,在费用发生前应告知镇合管办,需到备案医疗机构外就医的,须通知镇合管办办理转诊备案。有条件到定点医疗机构的,应联系办理网络转诊手续。自身不慎导致的意外伤害等病人有条件转诊的,需按转诊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4,危急重病人需急诊抢救的,可在就近医疗机构急诊抢救,诊疗结束后凭急诊、抢救证明等材料到镇合管办按规定办理补偿。 5,亭湖区域内就医实时补偿,转诊到市内、省和省外签约联网医院的病例联网实时补偿;办理异地居住登记、持有异地长期工作、生活的暂住证(居住证)、房产证,并在指定医院就诊的病例,需在就医时进行咨询备案,出院后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转诊证明或暂住证(居住证)、房产证,新农合卡、出院记录、费用清单、原始发票,在镇合管办办理住院费用审批补偿手续。

    [主持人]    今年5月19日是世界家庭医生组织确定的第七个“世界家庭医生日”,各地在“世界家庭医生日”前后集中举办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活动主题为"我与家庭医生有个约定"。群众对于家庭医生签约问题也比较关注,下面是家庭医生签约方面比较常见的问题。

    [主持人]    什么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嘉宾]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以家庭医生为核心,以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为支撑,通过签约的方式,促使具备家庭医生条件的全科(临床)医生与签约家庭建立起一种长期、稳定的服务关系,以便对签约家庭的健康进行全过程的维护,为签约家庭和个人提供安全、方便、有效、连续、经济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式服务是落实医改政策的体现,是基层服务模式的转变。

    [主持人]    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主要目的是什么?

    [嘉宾]    畅通家庭医生与居民联络渠道,建立稳定的、信任的服务关系,让居民享受到更为便捷、贴心、连续、综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同时通过家庭医生式服务模式,落实居民的个体健康管理,促进和引导群众合理使用医疗资源,通过政策引导和个性化服务,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格局。

    [主持人]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主要好处是什么?

    [嘉宾]    签约形式促使家庭医生成为您家庭的健康守门人,不仅单纯治疗您的疾病,还会主动帮助您的家庭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预防疾病的发生。服务协议的签订,不仅仅是对服务对象的承诺,也是对基层医疗机构自身工作的督导,让服务对象主动参与进来,由原来的被动服务模式变为共同参与模式。

    [主持人]    好的,谢谢曹主任为我们详细介绍近年来我区的各项卫生惠民举措的推进情况。让我们对经信工作有了更深的理解。再次感谢曹主任,也感谢各位网友的热心关注。

    [嘉宾]    谢谢主持人,谢谢网民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