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的划定。 |
内容 | 请问盐城市境内河流的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是如何划定?一般分别在哪几个月份? |
办件编号 | LM20210825749 |
提交时间 | 2021-08-25 11:15:10 |
处理状态 | 处理结束 |
回复单位 | 市水利局 |
回复日期 | 2021-08-25 18:16 |
内容回复 | 来信人同志您好! 关于你咨询“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的划定”一事,现回复如下:我市为平原水网地区,没有明确的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划分,一般来讲分为汛期和非汛期。根据《江苏省防洪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江苏省淮河流域汛期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我市全境属于淮河流域,每年的6月1日至9月30日属于汛期,其余时段为非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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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