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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知识问答
参保人员在省内跨地区流动就业参保,是否需要办理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来源:亭湖区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5-12-17 11:00
《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规程》第四十二条:参保人员在省内参加企业养老保险,跨地区流动就业参保的,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自动合并计算,不再办理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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