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关于大力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的通知》(苏农机〔2024〕14号)《关于实施2025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苏农机〔2025〕4号)以及盐城市财政局和盐城市农业农村局联合下发《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四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盐财农〔2024〕79号、盐农财〔2024〕26号)《关于预拨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农机报废更新第一批资金的通知》(盐财农〔2025〕4号)《关于预拨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农机报废更新第三批资金的通知》(盐财农〔2025〕57号)等文件精神, 截至2025年11月27日,完成报废企业回收、报废申请和现场拆解等流程的农机具15台,拟将2025年第二批亭湖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61000元发放,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9日。
附件:
2025年第二批亭湖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公示汇总表.xlsx
盐城市亭湖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