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供销合作总社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09 10:10 浏览次数: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11日到2024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供销总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上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为目标,积极履行公开职责,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1、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通过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平台发布信息7条。在省市区网站等信息载体采用信息稿件15篇,主要围绕综合改革、为农服务等主要内容进行专题宣传。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4年,我社 “12345”热线12件均做到按时办结。

3、监督保障情况。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设立专门科室督办来信来访交办单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3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相关制度还不够完善。我单位将持续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发布机制,规范公开内容,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公开内容仍需完善。我单位将立足供销合作社职能,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常规化重点化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

三是学习培训需进一步加强。我单位将继续组织对《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的学习和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