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 请 人:王某某。
被 申 请人:盐城市亭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1日,本机关收到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请求撤销被申请人2024年10月25日在全国12315平台作出的不予立案答复,并责令被申请人重新处理。2024年11月12日,本机关作出《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并于2024年11月18日收到申请人的补正材料。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向本机关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