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民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3 17:44 浏览次数: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11日到2024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ingh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盐城市亭湖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盐城市亭湖区大星南路58号4楼东416室;邮编:224000,电话:0515-68082233)。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亭湖区民政局坚持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以《条例》为准则,依托“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镇(街道)民政服务站、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村(社区)公示栏等阵地,全面、及时、准确地依法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及时主动。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作、法治审查、涉密审查、公开发布等流程,要求凡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必须在信息形成15个工作日上网公开。二是内容全面。修订完善《亭湖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内容涵盖了机构履职尽职产生的所有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社会救助、社会事务、社会组织、区划地名等方面的信息。三是渠道多元。除及时在亭湖区政府网站上公开外,依托民政服务站、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长者幸福食堂、农村互助养老睦邻点和村民便民服务中心等设置政务信息公开查询点,供群众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和民政惠民政策。全方位拓展公开渠道,组织开展民政政策常态宣传活动,发动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和专职社工进村入户主动宣传民政政策规定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1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3

1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系列实实在在的成效,满足了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但对照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期盼和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公开信息的要素还不够全,对一下大批量的信息群众检索还不够方面。

2025年,我局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最新指示和全国第十五次民政会议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健全制度机制,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应公开尽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对本机关不予公开的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予以公开,坚决做到依法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公开。二是拓展公开渠道。及时将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同时,为便于群众查询政府信息,设立民政政策咨询热线,安排专人在线帮助群众查询信息。三是依法回应诉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对于能够公开的信息立即公开,对于不属于我局职能或无法公开的信息,在依法做出答复的同时,积极与当事人进行沟通解释,全力满足群众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盐城市亭湖区民政局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