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行政应诉专用章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07 11:34 来源:亭湖区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规范区政府行政应诉案件处理程序,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启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行政应诉专用章”印章,需以区政府名义出具的行政应诉相关法律文书,加盖区政府行政应诉专用章。

特此公告


附件: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行政应诉专用章样式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7日    




附件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行政应诉专用章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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