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人社局:试行集体补助 促进共同富裕

发布日期:2024-07-01 11:41 来源:盐阜大众报 浏览次数: [字体: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作为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一环,对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和推进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亭湖区在试点前期,印发专项通知,要求各镇(街道、经济区)人社经办机构主要负责人向所在地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作专题汇报,认真组织摸排并择优申报。亭湖区人社局分管领导带队赴试点镇村调研座谈。

座谈中,镇村干部、村民代表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纷纷表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是关系每位参保群众、每个家庭的“关键小事”,开展城乡居保集体补助试点工作,推动有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方式回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既是对“个人缴费+财政补贴”养老保险制度模式的有益补充,也是让村集体参保成员共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的好事,在群众中呼声很高、反响很强烈。

实地调研后,亭湖区人社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以及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在学习无锡、常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于2023年4月17日印发了《亭湖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在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基础上,按“试点先行、循序渐进、逐步推广”思路进行试点,并明确大致分两步走:2023年,选择3个集体经济整体实力强、积极性高的村(居),在收益稳定、条件成熟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先行试点;2024年起,逐步在各镇(街道、经济区)的村(居)推广实施。

作为去年第一批参加集体补助的试点村之一,五星街道五星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五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孙维亚介绍,该村集体总资产已超10亿元,村民年均纯收入超5万元,集体经济基础较好、村民积极性高。实施集体补助政策后,全村150名城乡居保参保人员可以获得每年200元的补助,并对村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每年补助1200元。一旁的村干部补充道:“我们将集体补助的政策利好转变成老百姓听得懂的大白话宣传给他们,帮他们算清明细账,即缴费档次越高政府补贴越多,加上集体补助以后领到手的钱也越多。集体补助激发了村民们的参保缴费积极性,不少村民的缴费档次都较以往有所提高。”

与五星村不同的是,民航村通过对当年参加城乡居保缴费的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内成员给予其个人缴费额10%的额定比例缴费补助(最高补助每人200元),累计惠及参保村民1078人。该村社保干部表示,为激励村民更高标准参保缴费,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他们根据本村实际,采取了按比例补贴并设置补贴封顶线的方式,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的参保村民进行补贴。今年,他们有意在普惠全体参保村民的基础上,进一步调高低保、重残、特困等特殊困难群体的补助标准,表示这类群体需要被重点关照,虽然目前来看补助金额并不高,但随着经济发展可以逐年增加。

亭湖区各试点地区将在具体实施中总结经验教训,推动该项惠民政策落地落实见实效,切实提升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