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完善土地流转价格形成机制,保障农业经营稳定发展

发布日期:2024-02-08 10:43 来源:农情盐城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年来,随着“小田变大田”改革,细碎化的农田逐步集中整理成大条田,种植条件越来越方便,越来越多的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土地流转需求旺盛,加之单一的竞价机制,土地流转价格逐年上升。土地流转租金是农业经营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过高的土地流转租金不仅压缩了粮食生产经营者的利润空间,还增加了“弃田毁约”的风险,影响了农业可持续健康发展,不利于提高农业竞争力。2022年以来,亭湖区积极探索土地流转价格合理形成机制,防止流转费用不合理上涨,有效保障了各方权益,有力促进了土地流转市场健康发展,被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吸收。

一是鼓励村集体合理控制土地流转规模,防范超额需求拉高价格。引导村集体将土地流转规模控制1000亩范围内,降低市场需求总量,鼓励本地种植户积极参与交易,注册成立家庭农场,提升农业生产技术水平和效率,防止超大规模经营主体的形成,防止粗放式、掠夺式使用耕地等现象的发生。目前,全区共有1000亩以内家庭农场数量1352个,占全区家庭农场总数98.2%。

二是实施规模经营主体资格审查制度,用行为规范杜绝价格扰乱。区、镇、村三级联合对报名的经营主体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包括主体是否具备优先条件、是否发生负面清单的行为、土地用途三个方面。将恶意拖欠土地流转租金、改变耕地用途、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采取欺骗手段套取财政奖补资金、二次流转抬高租金赚取差价等行为列入“一票否决”事项,限制其参与土地流转交易,当前共审查主体115个。

三是科学测算粮食种植成本和收益,用指导价引导群众价格预期。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完全成本收益法对规模经营主体粮食种植成本收益调研,确定指导价,由村集体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根据流转土地地理位置、土地禀赋、基础设施等客观条件,综合考虑历史流转价格、群众接受度、家庭农场主预期等因素,协商设定价格区间,最高价一般不超过指导价的10%。

四是采取分档交易方式,用规模差异化控制土地流转交易价格。50亩以下的土地流转交易,在镇级交易平台采取市场竞价的方式;50亩-500亩的土地流转交易,采取一次性报价,避免恶意竞价、冲动型报价,在价格区间价高者得,如有多人价格触顶,采取“双优先”的方式;对于500亩以上规模土地流转的交易,价格达到上限的,采取积分评价方式遴选确定流入方,重点通过个人征信、种植能力、参加培训、获得奖项、按时耕种防收等10个方面进行积分评价。

五是实行履约保证金模式,用提前支付确保流出者获得稳定租金。签订合同后,采取“先付租金后种田”的方式,确保农户流转租金能够及时兑付。同时采取缴纳半年租金作为押金的方式,降低履约风险,如果出现流入方经营不善或中止合同情形,可提前做好接续流转交易。

截至目前,亭湖区探索开展土地流转价格形成机制,已交易21宗,涉及流转面积4148.66亩,成交价基本稳定在1000元/亩左右。这项改革工作不仅规范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兼顾了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经营主体三者利益,还促进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防范了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的风险,为保证农村社会平稳有序发挥了良好的积极作用。下一步,将改革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区,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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