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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如何申请?
来源:亭湖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2-20 16:59

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特困职工家庭的、残疾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优抚对象家庭的、军队退役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等对象,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2/3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上均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补贴时年龄为准)。

申请流程: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到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139窗口、各街道(乡镇)基层人社网点先进行失业登记,再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符合就困认定条件的可到相应的参保地办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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