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类知识问答


来源:亭湖区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4-11-22 15:29


1、因重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企保”)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机保”)需暂停缴费的,企保或机保必须当年已缴费,或企保、机保参保状态为“正常缴费”状态方可办理暂停业务。省一体化平台无法查询参保缴费状态信息的,需提供企保或机保当年缴费或参保状态佐证材料;省一体化平台已查询相关记录的,需在备注栏注明:“经查询省一体化平台,已在*地参加*保险且2024年已缴费或处于正常缴费状态”。非本人申请的,需书面告知本人。
2、村(社区)核实参保人死亡的,可直接暂停,并在备注栏注明详细,同时提醒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及时办理注销手续。
3、因领取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暂停缴费的,省一体化平台无法查询其他待遇领取情况的,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并在备注栏注明详细原因。
4、因参军、服刑、在校生、户口迁出等原因暂停缴费的,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并在备注栏注明详细原因。
5、本人申请暂停缴费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有申请人姓名、申请办理事项、申请时间等信息;不能当面办理的,申请人可通过微信,将身份证、书面申请等拍照发给经办机构。
6、以上所有佐证材料(电子稿或纸质稿),需逐级汇总上报县级城乡居保经办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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