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05 08:51 浏览次数: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1日到2023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tinghu.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盐城市亭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地址:盐城市建军东路131号,邮编:224000,电话:05156855288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亭湖区卫健委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坚持宪法和法律至上的价值取向,以维护社会公平为主旨,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开展。

1.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截止20231231日,我委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7条,主动公开机构信息变更1条,医疗机构批准设置信息1中医诊所、门诊备案信息36条,人员招聘信息38条,双随机监督查信息24条,生活饮用水监测信息16条,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关于在全区卫生健康领域推进实施包容审慎执法“三张清单”的公告、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亭湖区职业健康达人名单公示、亭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亭湖区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举报方式的公告、关于全区 202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的通报等其他相关信息6条。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3年,亭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未收到政府公开信息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委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将学法纳入年初中心组学习计划,加强领导干部对重要法律法规的学习,及时调整卫健系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完善日程工作制度 ,明确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每一项发布信息均经过审核。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始终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不断规范平台建设,同时借助“亭湖卫健”微信公众号,及时对外发布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卫医药安全及卫生健康相关知识;借助“信用中国平台”进行双公示、“江苏政务服务网”进行权力事项清单公示,多渠道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

5.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不断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信息安全培训和意识提升,将学法纳入年初中心组学习计划,加强领导干部对重要法律法规的学习,班子成员带头学法 9 次,会办法治工作 2 次,坚持把依法治区,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卫生健康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体情况较好,但仍需加强系统内相关单位(科室)对《条例》的学习培训和工作交流,加深对国家政策的解读,进一步了解民众需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对公开信息进行更好的整理,方便民众更好的了解卫健部门的公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