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共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亭湖区部分河流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29个登记单元,分别是:
1、复堆河。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2、大新河。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3、中心河。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4、中坝河。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5、龙灶河。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6、青墩中心河。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7、阳光河。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8、南洋中心河。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9、三灶河。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10、丰产河。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11、永丰渠。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12、西伏河。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13、正洋港。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14、盐东方向河。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15、跃进河。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16、南港大沟。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17、丰产大沟。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18、新丰河。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19、东子午河。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20、中子午河。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21、六中沟。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22、顶港河。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23、便仓胜利河。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24、朝阳河。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25、小新河。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26、永新河。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27、中冈河。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28、东伏河。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29、凤洋河。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主要为亭湖区境内的29条河流。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联系人:刘九洲
特此通告。
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亭湖分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