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亭湖分局关于开展
亭湖区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01-03 15:58 来源:亭湖区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共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亭湖区部分河流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29个登记单元,分别是:

1、复堆河。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2、大新河。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3、中心河。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4、中坝河。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5、龙灶河。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6、青墩中心河。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7、阳光河。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8、南洋中心河。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9、三灶河。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10、丰产河。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11、永丰渠。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12、西伏河。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13、正洋港。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14、盐东方向河。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15、跃进河。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16、南港大沟。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17、丰产大沟。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18、新丰河。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19、东子午河。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20、中子午河。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21、六中沟。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22、顶港河。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23、便仓胜利河。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24、朝阳河。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25、小新河。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26、永新河。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27、中冈河。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28、东伏河。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29、凤洋河。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主要为亭湖区境内的29条河流。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联系人:刘九洲

联系方式:68603404

特此通告。

 

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亭湖分局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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