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司法
类知识问答


来源:亭湖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7-12 15:31


市民朋友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拟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由公安机关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万元的,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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