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认定的,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
申办流程:低保申请→镇(街道)社会救助分中心(窗口)统一受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入户家境调查→镇(街道)民政办(社事科)审核→审核结果公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认→长期公示→资金发放。
保障标准:2023年城乡低保标准为750元/月。
管理模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年龄、健康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家庭收入来源等情况,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实行分类管理。定期复核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情况,并根据复核情况及时办理最低生活保障金停发、减发、增发手续。
咨询电话:区民政局 0515-68082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