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公示

发布日期:2023-10-24 11:21 来源:亭湖区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明确的亭湖区串场河沿岸新高、路桥公司码头长期处于非法运营状态问题整改事项已经完成。根据国家长江办《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管理的通知》和苏环办《关于印发江苏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办法的通知》,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盐城市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和盐城市新高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亭湖区串场河沿岸,企业码头长期处于非法运营状态。其中,盐城市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缺少岸线规划、水利、环评等相关手续,长期未办理港口经营许可证;盐城市新高混凝土有限公司2012年11月办理的港口经营许可证已于2015年11月到期,但截至现场调查时仍未办理延续手续。

二、整改目标

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督促企业码头依法规范经营。

三、责任单位

亭湖区人民政府

四、整改措施

一是依法依规对企业非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二是依法依规完善各项手续,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划修编和办理手续则依法关停取缔。三是对企业码头周边河道、道路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四是举一反三,开展码头非法运营专项整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防类似问题发生。

五、整改情况

1、依法查处。盐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于2022年10月17日对两家涉事企业非法经营行为出具停业作业通知书。其中:新高公司码头停止作业时间为10月17日至10月25日;路桥公司码头停止作业时间为10月17日至10月27日。亭湖区水利局于2023年7月25日对两家涉事企业未取得水行政许可手续行为出具整改通知单,要求两家涉事企业限期拆除占用串场河水域的吊机及机座等全部设施。

2、拆除复绿。由于两家企业码头部分设施占用河道,无法获取现行水利许可手续,导致相关手续无法完善。为促进问题彻底整改,消除后续问题隐患,区政府从推动企业搬迁路径提出了过渡性整改方案,过渡期内成立交通、环保、水利、城管等部门联合专班工作组,加强对现有码头环保、防汛、安全巡查和监督管理,确保满足防洪需要、环保达标、生产安全。目前两家企业搬迁协议均已签订,码头区所涉及的吊机、基座及岸电设施全部拆除,河道管理范围内所有固定设施均已拆除到位、场地复绿到位。

3、整治环境。新洋经济区常态化做好过渡期内巡查检查工作,督促两家企业做好堆场覆盖、场地洒水、进出车辆消洗。严格按照6个100%要求,在码头区域加装喷淋降尘设备和防尘网,确保降尘抑尘措施落实到位。由区水利局会同区公投公司常态化对串场河及其周边支河道进行保洁,确保水清岸绿、清洁通畅。

4、举一反三。扎实开展码头专项整治行动,对串场河沿线所有港口码头进行全面自查自纠,非法码头坚决拆除取缔,规范提升码头限期整改完成。严格落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属地主体责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夯实码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果,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30日)向亭湖区交通运输局反映。联系电话:0515-68552396。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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