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05 17:16 浏览次数: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11日到2022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tinghu.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盐城市亭湖生态环境局联系(地址:盐城市亭湖区青年东路55号,邮编:224001,电话:0515-66690551)。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为了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加深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参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主业,积极回应公众关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呈现良好态势。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主动公开信息共计257条。其中门户网站公开219条、微信发布38条。

二是及时处理依申请公开。2022年,我局共收到17件依申请公开,均向申请人(机构)及时进行回复。申请主体为自然人的15件,占比88.24%;申请主体为社会组织的2件,占比11.76%2022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是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情况。明确政务公开由局办公室牵头,落实专(兼)职工作人员2名,做到职责分工明确、人员落实到位。按照“谁制作、谁负责”的原则,信息更新及时准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待。

四是扩大载体增加受众。与《中国环境报》合作,发布2篇主题文章,展现了亭湖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厚植生态底色,突出发展特色,积极探索生态与产业偕行、环境与民生共进、特色与优势彰显的生态文明建设之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3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2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2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 

 0

 0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全面自查2022年工作的基础上,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由于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科室单位信息公开培训不足。针对这些问题,2023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方式进行整改:

一是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人员和岗位工作能力建设。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积极参与市、区级各类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提高岗位相关人员工作能力,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深入、有效。

二是落实信息公开审核。严格信息审核制度,信息提供者要采取三级审核机制,即信息拟稿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确保信息准确真实。

三是做好安全保密工作。确保上网信息准确、真实,不发生泄密问题,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取政府信息、获得便利的在线服务,确保链接正确有效、网站安全平稳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