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2023年度亭湖区重大行政决策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28 17:43 来源:亭湖区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环保科技城、新洋经济区、农副产品加工交易园区、建军路商业街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相关单位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34号)和我区《重大行政决定程序规定》(亭政发〔2021〕52号)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6日


附件: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部门

决策程序

是否听证

1

盐城市亭湖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

市资规局亭湖分局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2

朝阳大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

区住建局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注:该目录实施动态管理,如有新增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及时纳入目录,调整后的目录将重新公布。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