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民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12 17:51 浏览次数: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11日到2022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ingh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盐城市亭湖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盐城市亭湖区青年东路51号东亭国际商务中心B座8001室;邮编:224000,电话:0515-6808223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亭湖区民政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条例》为准则,结合民政工作实际,通过多种形式、采取多种方法全面、及时、准确地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加强民政政策解读和回应,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建立信息公开一把手负责制,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全局信息公开的总负责人,负责信息公开的最终审查;各科室负责人作为本科室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履行“应公开尽公开”的职责,确保政府信息依法及时公开。二是进一步提升公开能力。有针对性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业务流程、公开信息格式规范、不予公开的敏感性信息等一系列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在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信息公开意识的同时,各科室着力培养1-2名懂公开的业务骨干,牵头负责本科室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各项政府信息归档完整、依法公开。三是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积极发挥政府网站、便民查阅点等渠道作用,重点推进与民政职能有密切关系及社会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信息公开。2022年,在亭湖区人民政府门口网站上累计公开发布政务信息54条。在区市民之家、区“一站式”婚姻登记服务中心设立政务信息公开查询点,供群众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和民政惠民政策。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件,为信件申请,已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1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做到了依法公开,但还存在不足之初,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力度还不够大,特别是社会救助、老年人福利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知晓率还不够高。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目标和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升信息公开时效。按照 “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对产生的政府信息依法第一时间公开,确保人民的知情权。二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主动公开的重点,特别是对民政领域的惠民政策,采取集中宣传+入户宣传的方式,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率。三是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对社会公众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受理,依法依规作出答复,并严格内部审核制度,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