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10 18:33 浏览次数: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到2022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tinghu.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盐城市亭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地址:盐城市建军东路131号,邮编:224000,电话:0515—6855288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亭湖区卫健委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电子政务中心的指导下,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健康亭湖建设营造良好政务环境。

1.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区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采用网络和公示栏形式发布,并在各二级单位、直属各级医疗机构公开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主要公开内容有单位概况、工作动态、相关法律法规、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通知文件、公示公告、行政执法、免费享受卫生健康技术服务项目、医院医疗技术能力、卫生检查结果方面、新冠疫情防控以及其他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让群众明白自己应享受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委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7条,主动公开机构信息变更1条,发布卫生机构迁址公告2条,主动公开招标采购信息6条,医疗机构批准设置信息6条,中医诊所、门诊备案信息13条,人员招聘信息26条,双随机监督抽查信息21条,饮用水检测信息15条,固定资产公开处置公告2条,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5条。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2年,亭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未收到政府公开信息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委时调整卫健系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由主要领导牵头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全面负责做好卫健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明确由委办公室牵头做好具体事项的落实,对各科室(条线)上报的信息进行内容逻辑和保密审查,确保每一项发布信息均经过审核。安排办公室政务公开专职人员不定期对平台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进行自查,收到上级主管部门反馈信息,立即整改。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采用多种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借助“健康亭湖”微信公众号,及时对外发布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重大决策事项等卫生健康信息及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及互动交流情况,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工作。

5.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一是按照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明确专人负责,同时各相关科室确定专人收集本科室应公开的数据,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二是不断完善工作制度,确保压实责任。不断保障群众知情权的基础上,加强保密工作法规、政策的学习,增强保密意识,严格按规定做好上网信息审核把关工作,压实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三是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体情况较好,但在医疗卫生领域方面信息发布及时性方面尚有待提升,仍存在不足和短板。2023年我委将狠抓关键,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工作水平。加强系统内相关单位(科室)的学习培训和工作交流,熟悉知晓应公示的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同时督促相关职能科室,及时提交公示信息,审核通过后及时发布,保证信息发布的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