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城市亭湖区耕地保护补偿激励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我区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耕地保护激励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现将拟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公示如下:
(一)耕地保护工作先进单位
镇(园区、街道): 第一名:便仓镇
第二名:南洋镇
第三名:盐东镇
村集体组织: 北李村委会 股园村委会
月青村委会 兆丰村委会
艳阳村委会 指南村委会
涵洞村委会 倪杰村委会
新建村委会 庆丰村委会
(二)耕地保护工作先进个人
张敬富 赵 宸 石 云 田锦龙 徐 静 刘 玲
韦玉和 陈 刚 洪 亮 孙江东 房付君 周婷婷
严中伟 潘国峰 王海艳 施广生 沈 健 周 勇
王 平 吴满军 崔经纬 姜 秋 严锡忠 张正标
公示时间:2022年5月24日—30日,共7天。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实名提出书面意见,与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亭湖分局联系。联系人:李恒洲、董森耀;联系电话:0515-68603401;地址:盐城市平安路1号;邮编:224000。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