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 类知识问答
亭湖区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非从业居民一次性奖励申请条件和扶助标准是什么?
来源:亭湖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3-07 17:17

申请条件:户口是亭湖区户籍(迁入户口是指在2013年1月1日之前迁入的,迁出户口是指在2013年1月1日之后迁出作为亭湖区户籍统计),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符合2008年10月15日之后城镇企业退休职工享受一次性奖励的退休人员、或年满60周岁不符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城镇、农村非从业性人员。符合以上奖励条件已死亡的人员,予以补发(由死亡人的配偶或其子女申请领取);部分1996年1月1日到2008年10月15日亭湖区企业退休职工未享受退休前增发5%的工资且未享受过一次性奖励的,在本次登记中进入《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的实施意见》的发放流程,给予补发。

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子女在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符合政策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村(居、社区)独生子女证明;退休证(含病退)、或不符合部分农村奖励扶助村级证明、邮政储蓄银行账号等。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扶助标准:24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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