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类知识问答


来源:亭湖区
发布日期:2021-08-25 17:28


1.国有划拨土地上的住宅用房及配套非住宅用房依法赠与给下列人员或由下列人员继承的,可保留划拨土地性质:
(1)配偶、子女、父母。
(2)兄弟姐妹、孙子女、外孙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
(3)其他依法享有继承权的自然人。
(4)除此范围以外的遗嘱继承、遗赠或房产赠与,均应按规定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
2.离婚析产;
3.夫妻财产约定;
4.部分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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