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盐城市迎宾路小学综合楼朝东部分一楼走廊南侧一间约7㎡房屋自2021年10月1日起1年使用权 | ||||||||
项目编号 | THCQ-2021C-Z010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1年8月10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1年8月29日 | |||||||
标 的 概 况 | 标的坐落 | 盐城市迎宾路小学综合楼朝东部分一楼走廊南侧一间约7㎡房屋 | |||||||
基本属性 | 房屋建筑面积 | 无 | 套内建筑面积 | 无 | |||||
土地使用面积 | 无 | 使用期限 | 无 | ||||||
权利性质 | 无 | 用途 | 无 | ||||||
房屋结构 | 混合 | 所在层数 | 1层 | ||||||
房屋现状 | 租赁情况 | 有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是 | |||||
抵押情况 | 无 | 配备电梯 | 无 | ||||||
欠费情况 | 否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一般 | ||||||||
其他情况 | 无产权证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东诚亿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江苏)东诚亿(房)估字第[2021]07K005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1年7月6日 | ||||||||
评估价 | 8000元/年 | ||||||||
底价 | 8000元/年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盐城市迎宾路小学 | ||||||
经济类型 | 事业单位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2090246824676X3 | ||||||||
法定代表人 | 张会建 | ||||||||
注册地 | 盐城市环城北路25号 | ||||||||
出租方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盐城市亭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盐城市亭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盐城市亭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报告 | ||||||||
行为批准或 备案机构 | 盐城市亭湖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特别告知 | 一、本次出租标的为部分出租; 二、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三、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出租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出租标的手续; 四、出租标的登记涉及的税费等相关费用,由出租方和受让方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若出现按国家规定可以收取的而未明确由谁支付的费用由出租方和受让方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五、上述房产是以现状出租并交付给受让方; 六、出租标的以现状出租,如有面积问题出租方和受让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七、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出租标的不能正常办理交接手续的,出租方受让方双方解除合同,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根据使用时间部分退还,该交易价款不计息;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盐城市亭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出租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根据《国有产权出租合同》约定支付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三、意向受让方承诺应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四、意向受让方承诺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转让行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和企业章程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 ||||||||
标的交割 | 根据《国有产权出租合同》约定办理交割手续 | ||||||||
备查文件 | 1、内部决策文件; 2、批复文件; 3、评估报告; 4、备案情况; 5、不动产证明; 6、其他资料。 | ||||||||
交易指南 | 一、 受让方应提供的报名材料: 意向受让方对照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提供有关资料,以下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并原件验证。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供(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意向受让转让标的的内部决策文件; 4、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的书面承诺; 5、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6、《企业信用报告》; 7、资产受让申请书(见附件) 8、转让方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个人信用报告》; 3、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的书面承诺; 4、资产受让申请书(见附件) 5、转让方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开标时间:2021年8月30日下午3时; 开标地址: 盐城市亭湖区希望大道中路18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2室 ; 三、保证金支付方式:意向受让方在2021年8月29日下午6时前向盐城市亭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账户(收款单位:盐城市亭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迎宾支行;账号:32050173513609000666-000943)交纳800元的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以确定其参与受让。交易中心仅接受意向受让方以本单位或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未能如期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次受让。特别提醒:保证金必须通过网银转账缴纳,不可通过柜台现金存入的方式缴纳,由此带来的风险由各意向竞买人承担。 四、交易方式:1、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并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则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按照受让底价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2、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交易将采用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五、不符合受让条件或未成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 六、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1、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出租合同》,在《资产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资产出租合同》的约定一次性支付。 七、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披露终结。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出资方:盐城市迎宾路小学; 拍卖公司:江苏大东拍卖有限公司 | |||||||
联系电话 | 迎宾路小学 陈永勇13515133508,大东拍卖 高凯 15895187578 |
附件:1、资产清单、图片;
2、资产转让合同样稿;
3、拍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