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生态环境局2021年7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7-29 11:32 来源:亭湖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立铠精密科技(盐城)有限公司F、G、H 区精密机构件生产项目等1个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729-202184日(五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5-89802617(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传真:0515-88172620

EMAIL:thhbhpk@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项目汇总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立铠精密科技(盐城)有限公司

F、G、H 区精密机构件生产项目

项目建成后F区年产铝制品平板计算机外壳1100万片、钛合金制品平板计算机外壳300万片,G区年产铝制品平板计算机外壳1440万片,H区年产铝制品平板计算机外壳1300万片。本项目配套建设阳极氧化线、退电线、T 处理线、PVD 退膜线,占地面积311547平方米,总投资60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亿元。

(1)现场公示

建设单位于2021年6月2日-2021年6月15日在项目所在地张贴了现场公示。在公示期间,没有公众提出反对意见。

(2)网络公示

建设单位于2021年6月2日-2021年6月15日就项目全本在盐城鹤鸣亭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没有公众提出反对意见。

(3)媒体公示

本项目同时在《扬子晚报》上进行了公示,公示分两次进行,第一次为2021年6月2日,第二次为2021年6月3日。在公示期间,没有公众提出反对意见。

1、切实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周围环境、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因项目建设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施工结束后应予以修复。

2、进一步落实“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的原则,合理规划设计厂区给排水系统,严禁生产废水、冲洗废水排入清下水管网,厂区内所有生产废水管网(含重金属管网)全部架空。

含铬、含镍、含铜重金属废水经重金属零排放系统处理达标后回用于阳极氧化工序,不外排;重金属废水处理工艺:共用杀菌系统+石英砂过滤+UF系统+RO系统+双效蒸发结晶。湿抛废水依托湿抛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湿抛工序,不外排;湿抛废水处理工艺:精滤+压滤。PVD清洗废水经RO系统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浓水汇同PVD药剂槽废水进入蒸馏系统处理,PVD退膜线其他废水经市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于退膜线,蒸馏系统处理后产生的蒸馏水回用于PVD退膜线;化抛后第一道水洗废水及含磷废水经废酸处理中心处理后,废酸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综合废水[阳极氧化废水(除重金属废水、化抛后第一道水洗废水及含磷废水)、退电线废水、T处理废水、清洗废水、F区钛合金产品抛光废水、酸雾吸收废水、油雾洗涤塔废水、湿式除尘废水、纯水制备反冲洗水]和初期雨水经综合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排入盐城市同祺水务有限公司(原青墩污水处理厂)。综合废水处理站处理工艺:pH调节+物化+沉淀+厌氧+缺氧+好氧+沉淀;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排入盐城市同祺水务有限公司;软水制备及锅炉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水作为清下水排放。

3、进一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CNC加工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半密闭收集至油雾洗涤塔处理达标后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镭雕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湿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喷砂粉尘、PVD喷砂粉尘经密闭收集至内置除尘器预处理后通过湿式除尘器深度处理达标后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贴膜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注塑、点胶、擦拭、清洗去油墨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阳极氧化、开发线、退电线、T处理、废酸浓缩、ACC清洗废气产生的挥发性酸雾经集气罩收集至碱液喷淋塔处理达标后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PVD清洗废气密闭收集后汇同经集气罩收集的退膜废气通过“喷淋塔+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达标后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加强车间通风,减少无组织排放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F区厂界南侧外扩85米、FGH区厂界东侧外扩25米、GH区厂界西侧外扩40米、H区厂界北侧外扩90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居民住宅、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4、固体废物按“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处理。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活性炭及废滤膜交由设备厂商更换回收,收集尘、不合格品、废膜、铝泥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靶材交由原厂家回收;金属屑(铝屑、钛屑)、废研磨液、废乳化液、废矿物油、废酸、PVD清洗原液、沾染废物、废活性炭、PVD蒸发污泥、废滤膜、重金属污泥、综合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必须按危险废物贮存规定存放,采取防渗、防雨淋、防流失的防护措施,设置标志牌。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经压榨、压滤、过滤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打包压块用于金属冶炼,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本项目金属屑经压榨、压滤、过滤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打包外售用于金属冶炼,其它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化学品管理按相关部门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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