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工伤职工公示名册

发布日期:2021-05-06 17:06 来源:亭湖区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增强工伤认定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将朱海良等6人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对公示的内容如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我局反映。

公示时间:5月6日-5月13日

联系电话:0515-66691286   66691260

地址:盐城市建军东路180号新区大楼510室

 

2021年5月6日

 

亭湖区工伤职工公示名册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性别

受伤害经过

认定情形

认定依据

1

朱海良

盐城市润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6日21点30分左右,在公司停车场停车时,突发脑干出血,经抢救无效48小时内死亡。

突发疾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2

凌亚朋

江苏亿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3月8日14点20分左右,在公司的消防水池深基坑内测量标高,因边坡下沉导致墙体坍塌,被墙体压伤,抢救无效死亡。

工作期间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3

沈洪治

江苏亿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3月8日14点20分左右,在公司的消防水池深基坑内平整土块,因边坡下沉导致墙体坍塌,被墙体压伤。

工作期间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4

金龙芹

江苏亿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3月8日14点20分左右,在公司的消防水池深基坑内平整土块,因边坡下沉导致墙体坍塌,被墙体压伤。

工作期间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5

蔡水清

盐城钢管厂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7日6时左右,在公司车间工作,因突发疾病送医抢救无效于48小时内死亡。

突发疾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6

薛海峰

浙江恒大网络工程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

2021年2月9日晚21时左右,根据公司安排在前往响水技术支撑服务中心加班途中,在响水服务区东区入口处发生交通意外。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不负事故主要责任。

上班途中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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