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盐城市亭湖区委关于市委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4-01 16:28 来源:亭湖区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1日至9月16日,市委专项巡察组对我区进行了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巡察。2020年11月4日,市委专项巡察组向中共盐城市亭湖区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委第二专项巡察组在对我区巡察反馈意见中,从“落实中央和省委化工产业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危化品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要求情况”“落实危化品领域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要求情况”等三个方面提出14项问题。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巡察情况反馈后,我区第一时间召开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关于做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和市委第二专项巡察组《对亭湖区委下属党组织开展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文件精神,区委主要领导就高质量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对做好立行立改、销号到位、建章立制和问责处理等巡察整改工作作出明确批示。2020年12月2日,区委召开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巡视工作相关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决定成立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市委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反馈所有问题即行即改、举一反三,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制定整治方案,全面组织推进。针对3个方面14项问题,区委研究提出44条整改措施,并于2020年12月3日印发了《中共盐城市亭湖区委印发《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亭委〔2020〕50号)。区委、区政府、区巡察办、区安委办全程督促整改责任单位落实问题整改。各地各相关部门单位党组织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刻剖析症结根源,一一列出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具体整改责任人,确保反馈问题坚决、及时、彻底整改到位。

(三)严格督促整改、确保整出实效。2020年12月18日,区安委办印发《关于做好危化品专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亭政安办〔2020〕49号),要求各巡察整改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针对巡察工作方案和整改清单严格落实任务分解和问题整改。2021年1月21日,区委办再次印发《关于报送市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的通知》(亭委办发电5号),对巡察整改牵头单位和整改任务进行了梳理。截至目前,巡察整改工作按照整改方案时序要求,已完成整改14项问题中41条工作措施,按时序推进整改3条工作措施。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对安全生产认识重要性不够充分,一度时期存在‘无化区、无风险’的意识”问题的整改

(1)整改措施: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重要内容,将学习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会报告、镇政府工作报告等重要内容,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整改情况:区委常委会、区委中心组、区政府常务会、区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专项整治领导小组22次召开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精神。全区各镇(街道、经济区)、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党委(党组)均已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纳入中心组学习或专项学习,坚持长期学习;均已将学习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党委(党组)会报告、政府工作报告等重要内容。

(2)整改措施:印发《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并列入亭湖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逐条梳理本专题需落实推进的工作事项,形成《盐城市亭湖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工作计划表》,并按计划实施到位。

整改情况:区委办印发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并列入《盐城市亭湖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亭委办〔2020〕41号)专题内容,区安委办逐条梳理本专题需要推进的工作事项,形成了《盐城市亭湖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工作计划表》,按计划实施到位。全区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研究班视频观看学习活动、开展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春风行动”宣讲活动、“百团进百万企业”学习宣讲活动以及安全生产“五进”活动等安全生产系列宣教活动,全面提高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安全监管能力。2020年12月4日,区委组织部、区应急管理局联合举办各镇(街道、经济区)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专题研讨班,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本领。

(3)整改措施:深刻吸取亭湖辖区内发生的各类事故教训,对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安全投入不足,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含特种作业)、设备设施带病运行等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进行排查治理。

整改情况:2020年12月18日,区安委办制定了《盐城市亭湖区安全生产百日执法专项行动方案》,专门针对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安全投入不足,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含特种作业)、设备设施带病运行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有效衔接“一年小灶”和“三年大灶”,同时对各大块和各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对重点行业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明确了详细规定。2021年1月22日,区安委会印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亭政安发电1号),要求结合百日执法行动开展行业领域排查治理。  

(4)整改措施:区教育局、亭湖生态环境局切实加强“3·21”事故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化工行业的重要政策文件精神,收看事故警示教育宣传片,对事故进行深入反思、深刻剖析、深度警醒,推动党员干部职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杜绝产生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整改情况:区教育局、亭湖生态环境局等各有关部门已按要求组织专题学习,加强“3·21”事故警示教育,区教育局分别于2020年10月9日、12月8日召开党委会,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对江苏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亭湖生态环境局分别于2020年11月13日、12月11日、2021年1月4日、1月20日召开局党组会,进行专题安全生产学习讨论,压实领导班子环境安全监管责任。

(5)整改措施:区公安分局认真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化工行业的重要政策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专题学习规章制度,定期开展专题学习,做到学习有专人记录,台账有专人管理。

整改情况:针对区“公安分局未见2019年专题学习记录问题”,区公安分局已落实专题学习规章制度,定期在分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开展专题学习,做到学习有专人记录,台账有专人管理。同时,把安全生产相关学习与全区公安机关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活动结合起来,要求全体民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监管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6)整改措施:督促区安委会以及新兴镇等镇(街道、经济区)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工作要求,深入排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是否全部深入学习贯彻到位,进一步提高防范危化品安全风险责任意识,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责任意识。全区各地各部门单位制定安全生产年度学习计划,及时将国家、省、市关于危化品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纳入学习日程,确保上级重要文件精神第一时间学习贯彻落实到位。

整改情况: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工作要求,全区各相关部门、单位、各大块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区各地各部门单位及时将国家、省、市关于危化品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纳入学习日程,确保上级重要文件精神第一时间学习贯彻落实到位。

(7)整改措施:督促各地各部门单位召开“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等会议,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对各级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响水“3·21”事故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进行专项学习督查,防止学习流于形式、浮于表面。

整改情况:全区将“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列入科级班子民主生活会,同时,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响水“3·21”事故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材料内容。

2.关于“监管部门排查整治安全风险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

(8)整改措施:全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消除监管盲区。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全面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行业系统性风险。对存在重大安全问题隐患尚未采取有效管控措施的企业,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及时闭环管理,杜绝危化品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整改情况:扎实推进全区危化品专项治理工作,印发《盐城市亭湖区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亭政办发电10号),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2021年1月9日,召开全区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及教育培训,危化品使用行业15个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镇(街道、经济区)分管负责人,危化品使用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等共170余人参加培训,全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消除监管盲区。落实危化品(不设储存)经营单位再排查和“回头看”工作,摸清“外购外销”底数,坚决打击、查处和防范遏制非法经营和非法储存等行为。2020年先后检查危化品企业296家(次),发现隐患和问题775条,已全部整改;立案12起,处罚总金额32.1万元。

(9)整改措施:区公安分局落实对博超机电易制毒品购买、备案的跟踪、管理,并举一反三加强对各类危化品单位的监管、检查力度,重点开展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物品专项整治行动,加快推进智慧危管建设,强化对危化品使用的全流程监管。

整改情况:区公安分局、便仓镇党委、政府落实对博超机电易制毒品购买、备案的跟踪、管理,盐城博超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已停业整顿。目前,盐城博超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已不再经营硫酸相关业务。辖区派出所已对该公司2017年至2020年期间是否购买硫酸情况进行调查,分局禁毒大队2020年根据市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开展工作,对包含便仓镇在内的全区易制毒单位采取紧盯人员、原料、设备、场地“四种要素”的办法,围绕生产使用、经营仓储、物流运输、进口出口“四个环节”,狠抓源头排查,落实常态监管,强化综合治理,消除风险隐患。便仓镇派出所、便仓镇应急管理中心针对企业违法行为已实施行政处罚。今年在小化工专项整治及市委危化品专项巡查结束后,便仓镇党委、政府要求镇派出所举一反三,对辖区内的危化品使用情况立即巡查。镇派出所联合市场监管、安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摸排调查,全镇涉及到危化品的单位共14家,其中使用企业6家(博超机电针对巡查问题已当即在公安部门备案并整改到位),加油站2家,3家外购外销商贸单位(不涉及危化品使用、仓储及运输环节),便仓中学化学实验年使用盐酸、硫酸、硝酸的量为各6kg,便仓卫生院酒精、氧气瓶的日常库存分别为75kg、5瓶,便仓粮库危化品管理方式为定时定量零库存。通过摸排,全镇除博超机电外无任何一家企业涉及到易制毒易制爆的危化品。

(10)整改措施:东亭湖街道、区应急管理局对南映加油站整改台账进行认真“回头看”,进一步规范执法卷宗管理。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反馈“2020年3月10日对南映加油站检查发现的5项问题,没有整改复查意见书”问题,东亭湖街道要求执法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着力提高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文的学习和理解、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把好每一道行政执法程序关,进一步严格依法行政,把行政执法工作推向新的高度;提高档案管理人员专业技能和素质,使其熟练档案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基本要求,掌握科学管理的原则和方法,提高档案管理质量,落实案卷归档专人负责制,选择责任心强、工作细心、业务能力好的同志负责案卷归档工作;卷宗经多个行政执法人员认真核实后装订,做到零失误。

(11)整改措施:区教育局即行即改制定检查方案,召开检查组人员会议,进行专题辅导,分组对全区学校进行危化品专项检查,并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进行督办整改,将相关检查记录及时归档整理。同时,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加强全区学校使用危化品安全规范管理。

整改情况:区教育局结合系统实际,制定了危化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并于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12日,对19所初中校化学实验室进行专项检查,下发整改通知单17份,排查隐患28条,召开交叉检查工作会议,责成学校立即整改到位。2020年10月15日,邀请市教育局安法处、市应急管理局危化处、市公安局内保支队相关领导以及一名危化品专家,对亭湖区学校实验室化学品进行安全专项督查。同时,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加强全区学校使用危化品安全规范管理,逐步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

(12)整改措施:亭湖生态环境局修订优化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在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查、告知听证、处罚决定、信息公开等环节,明确责任科室和办理时限,案件调查终结通过法制审核后,立即提请案审会研究,案件结案时提供整改复查意见书,强化闭环管理,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整改情况:亭湖生态环境局对“8份行政处罚案卷没有整改复查意见书”问题,立即组织行政处罚案件调查人员到现场复查整改情况,将8份督查报告归入行政处罚案卷,已严格按照《盐城市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试行)》,进一步优化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完善了《盐城市亭湖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内部流程》,在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查、告知听证、处罚决定、信息公开、结案等环节,明确责任科室和办理时限(一般案件在7个工作日完成立案,20个工作日完成调查取证,需要采样监测的24小时内送样、5个工作日提供监测数据、7个工作日出具正式报告,接案后7个工作日完成案件法制审核。案件调查终结通过法制审核后立即提请案审会研究。案件结案时,执法人员必须到现场进行复查并出具整改后督查报告),切实提高行政效率,避免再次出现处罚案件材料不完整的情况。

(13)整改措施:便仓镇落实飞龙机电材料厂隐患问题整改工作,对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立案审查。督促区应急管理局对照工贸企业使用危化品单位专项治理重点内容,按执法计划进行安全抽查,坚决杜绝隐患反弹,确保隐患整改成效。

整改情况:盐城市飞龙机电材料厂为便仓危化品(二甲苯)使用企业,该企业已于2020年9月12日将危化品储存全部清货,并承诺今后“确保在未建成符合规范的危化品仓库之前,承诺现有危化品(二甲苯)存放的使用量不超过3天(小于200公斤)”。2021年2月2日,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飞龙机电材料厂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企业使用危化品管理台账不健全,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区应急管理局开展工贸企业涉及危险品使用安全专项检查和风险评估,并对盐城市江动曲轴制造有限公司、盐城金红达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涉及危化品使用情况进行安全抽查。

3.关于“部分危化工经营单位运营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4)整改措施:按照执法计划和暗查暗访计划,严格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企业流向登记台账、培训教育等安全资料管理,杜绝任何非法储存危化品行为。对全区危化品经营单位(不设储存)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推动危化品经营单位规范经营。

整改情况:区应急管理局严格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企业流向登记台账、培训教育等安全资料管理。2020年12月份,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各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对全区34家加油站开展标准化运行质量星级评定工作,评出三星加油站3个、二星加油站5个、一星加油站10个。对加油站在评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一落实闭环整改,进一步纠正危化品经营单位运营不规范的问题。2020年先后检查危化品企业296家(次),发现隐患和问题775条,出具整改指令书148份,立案12起,处罚总金额32.1万元,较上一年度监管和执法力度大大提升。对全区危化品经营单位(不设储存)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推动危化品经营单位规范经营。目前,辖区内危化品经营单位共计133家(危化品运输企业除外),经营单位总数同比2020年下降近10%。

(15)整改措施:文峰街道对飞普化工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警告,对辖区内危化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重点加强日常出入库台账管理工作,及时记录危化品出入库情况。

整改情况:针对“飞普化工有限公司门市有短期贮存硫酸等产品的情况;鑫万达化玻公司未见购置危化品流出台帐”问题,文峰街道组织开展辖区内危化品经营单位安全大检查工作,对发现的违规运营危化品经营单位第一时间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对飞普化工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警告,责令该单位加强台账登记管理工作,如再发生类似情况,将严格处罚;对鑫万达化玻公司组织专项检查,调查发现该公司在疫情后生意很淡,单位负责人疏于管理,未及时登记危化品出库台账,对此,文峰街道对鑫万达化玻公司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警告,提醒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重视日常出入库台账管理工作,务必及时记录危化品出入库情况,该单位负责人表示今后加强管理,绝不出现类似情况。

4.关于“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不明确”问题的整改

(16)整改措施:狠抓本质安全和制度建设,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严格落实部门及镇(街道、经济区)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督查督办工作,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抓好《盐城市亭湖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等规定的贯彻落实。督促各相关部门和镇(街道、经济区)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推动各级领导班子严格落实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并解决落实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0年区安委会先后制定《亭湖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区委常委会成员、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20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区委常委会成员、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督办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隐患清单》,明确研究部署、督查检查、建章立制等方面的任务要求,进一步引导区委常委会成员、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督促区安委会一手抓安全监管,一手抓建章立制,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安全生产警示提示制度、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重要工作事项督办制度、专业委员会述职报告制度、安委会成员单位履职报告制度等5项制度等文件规定,并印发《全区各地党委政府和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评价指标》,将各相关部门和镇(街道、经济区)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制和工作清单纳入年度考核细则中。立足监督首责,强化问责问效,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建立由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安委办共同督查通报的工作机制,2020年以来已印发通报11期。2021年已制定盐城市亭湖区安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亭湖区党委政府和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评价指标。

(17)整改措施:区市场监管局进一步落实部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

整改情况:区市场监管局党委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已经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落实部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印发《亭湖区市场监管局班子成员2020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签订202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状,明确局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领导责任目标、对象范围和具体要求,并将此项整改工作要求长期坚持落实。

5.关于“安全生产考核督查落实不够”问题的整改

(18)整改措施:督促各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结合区安全生产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安全生产考核评价指标制定单位内部具体的安全生产考核细则或考核办法,明确领导班子成员日常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根据考核制度严格开展考核工作并完善考核资料。将各单位是否制定内部考核细则和执行情况纳入全区安全生产年度考核细则中,督促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环保科技城、宝瓶湖街道制定安全生产考核细则。

整改情况: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各镇(街道、经济区)制定单位内部具体的安全生产考核细则或考核办法,明确领导班子成员日常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根据考核制度严格开展考核工作并完善考核资料。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环保科技城、宝瓶湖街道制定了安全生产考核细则。

6.关于“五星街道、大洋街道安全责任书内容雷同,未能结合工作职责和分工,缺乏针对性。盐东镇、黄尖镇虽各成立了9个安全专业委员会,未见实质运转的相关资料”问题的整改

(19)整改措施:结合《盐城市亭湖区安委会关于调整盐城市亭湖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通知》和基层实际,督促各地及时调整更新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认真开展安全专业委员会日常检查工作,并做好台账记录与整理。

整改情况:2020年12月,区安办印发《盐城市亭湖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上报更新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名单的通知》,2021年2月27日,区安委会印发《关于调整盐城市亭湖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通知》(亭政安发电3号)《关于调整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亭政安发电4号),结合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对全区现有专业委员会的部门、人员进行调整补充,并要求各专委会认真开展日常检查工作,做好台账记录与整理。

(20)整改措施:五星街道、大洋街道根据本辖区监管职责和基层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职责分工,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责任书。

整改情况:五星街道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变动重新制定《关于调整五星街道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的通知》、《关于调整盐城市亭湖区五星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通知》(党政办〔2020〕4号),根据各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职责和分工的不同,已重新制定具有针对性安全生产责任书。大洋街道根据人员与分工调整,重新制定《大洋街道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调整方案》(亭大发〔2020〕42号),将11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调整为9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结合班子成员工作职责和分工,明确各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有针对性地制定9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安全生产(消防)责任书,已于2020年12月18日完成签订。

(21)整改措施:盐东镇、黄尖镇组织开展基层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每季度召开专委会会议分析研究行业安全形势,进一步加大对分工范围内行业的安全检查和监管力度,以更高要求、更严标准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完善专业委员会安全工作台帐资料。

整改情况:黄尖镇每季度召开专委会会议分析研究行业安全形势,加大对分工范围内行业的安全检查和监管力度,制定各专委会工作开展情况汇总表,定期收集各专委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对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日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和通报,强化各专委会的职能运行。盐东镇于2020年9月26日发文重新调整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10月13日印发《关于立即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实施方案》,10月15日组织安委会全体成员、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委会组成人员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要求督促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目前大检查工作正在持续进行中。

7.关于“对中介机构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22)整改措施:对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第三方监测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要求,客观、独立开展评价监测活动,加大对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质量的抽查与倒查力度,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

整改情况:亭湖生态环境局制定出台了《委托第三方参与监测工作暂行办法》,规范第三方监测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客观、独立开展监测活动,对委托的第三方监测单位加强监管和考核。区应急管理局对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质量进行随机抽查复核,对江苏恒盛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23)整改措施:亭湖生态环境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进行环评材料技术把关,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编制规范性检查、编制质量检查及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检查),做好日常考核台账。

整改情况:亭湖生态环境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进行环评材料技术把关,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编制规范性检查、编制质量检查及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检查),做好日常考核台账。一是严格按照区政府办《关于在全区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领域使用信用记录、信用报告和落实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亭政办发297号)要求,聘请了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环评文件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文件和环评文件质量评价意见。二是对正常在我区执业的11家环评机构(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南京银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苏科易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叶萌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英威尔曼环境技术(武汉)有限公司、绿政生态环境咨询江苏有限公司、江苏尚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智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蓝海工程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诚智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对申报的环评材料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并建立日常考核台帐。

(24)整改措施:区应急管理局每两个月开展一次对安全评价机构检查,在检查过程中,重点从报告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等方面检查,对出具不合格报告的中介机构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督促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聘请中介机构,制定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的应急预案,积极开展日常应急演练工作。

整改情况:区应急管理局对江苏恒盛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机构进行执法检查,行政处罚0.625万元;开展工贸行业安全技术服务专项整治,共检查3家安全评价服务机构(分别为:江苏创新安全监测评价有限公司、内蒙古兴安泰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爱维安环科技有限公司),对10家企业(分别为:盐城三陆科精密模塑有限公司、江苏科维仪表控制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百帝防护用品有限公司、盐城东江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盐城坤德电气有限公司、江苏宇山红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市创佳节能建材有限公司、江苏建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三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盐城市众邦机械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报告进行了抽查,分别指出报告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安全评价服务机构立即整改。

8.关于“行政执法尺度不一”问题的整改

(25)整改措施:区公安分局严格按照通案制度处理各类行政、刑事案件,公安法制大队全程参与,对案件处罚后期管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全力落实整改。

整改情况:区公安分局已整改落实,法制大队对每一起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核,对承办单位报审案件的程序和实体把关,所有案件报局领导审批,严格执行通案制度。法制大队会同治安大队共同依法依规商定裁量标准,对量裁幅度进行审查,坚持同事同罚,坚决杜绝执法的随意性。

9.关于“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26)整改措施:通过宣传引导、先进示范、开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题培训活动等方式,同时结合执法计划,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素质,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

整改情况:全区按照省、市部署要求,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20年12月22日,区应急管理局举办一期工贸、建筑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专题培训班,全区400家工贸、建筑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培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盐城市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全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切实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红线意识和担当意识,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事前风险防范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今年一季度,区政府、区联席办先后召开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推进会、商贸领域危化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系统填报专题培训,切实增强企业和相关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尽责能力。

(27)整改措施: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黄尖镇落实林场加油站、黄海加油站等单位负责人的主体责任,推动员工培训全覆盖,完善安全投入登记台账,做好安全设施设备日常保养、维护等工作。

整改情况:区应急管理局督促黄尖镇落实林场加油站、黄海加油站等单位的主体责任,推动上述两家单位员工培训全覆盖,完善好安全生产投入登记台账,做好安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目前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

(28)整改措施:黄尖镇对宝威锻造有限公司已整改安全隐患“回头看”,继续加大企业主体责任“一必须、五到位”落实,跟踪督促企业增强安全意识,结合开展“春风行动”、“百团进百万企”等活动,强化对企业负责人和安全员教育培训,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力度,提升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

整改情况:黄尖镇安委会对宝威锻造企业对已整改隐患开展“回头看”,持续加大企业主体责任“一必须、五到位”的落实,常态化开展“百团进百万企”和春风行动等相关警示教育活动,持续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力度、提升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

(29)整改措施:区住建局针对安全间距不足问题,向射阳液化气有限公司黄尖分公司发放《关于进行隐患整改的通知》,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并出具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整改情况:针对“境内射阳液化气有限公司隐患整改力度不大,对安全距离不足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区住建局向射阳液化气有限公司黄尖分公司发放《关于进行隐患整改的通知》,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并出具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所涉及问题已整改到位。所属辖区黄尖镇高度重视,协调解决其围墙重建,达到安全距离的标准。下一步将继续推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在企业自查自纠、日常隐患排查的基础上,通过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开展企业负责人、安全员安全警示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安全隐患发现的能力,强化整改力度。

10.关于“安全生产监管能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30)整改措施:加强各地各部门安全监管力量,配齐配强专职监管人员,保障监管装备经费,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等方式,加强对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力度;鼓励应急管理系统人员积极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提升业务能力水平;加大与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对接力度,公开招录补齐相关专业空缺人员。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业务培训,督促企业提高认识,切实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

整改情况:区委组织部已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专业类别及紧缺专业类型等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并建立健全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紧缺专业台账资料。今年以来,积极配备配齐专职监管人员,其中新提拔重用科级干部2名;配备机关和镇(街道、经济区)股级干部40余名;在2021年度全省公务员招录工作中,区委组织部积极对接区委编办、区应急管理局,针对紧缺专业类型中的安全生产类专业,编制上报3个公务员招录计划,已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下一步,全区将继续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等方式,加强对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力度;鼓励应急管理系统人员积极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提升业务能力水平;加大与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对接力度,公开招录补齐相关专业空缺人员。在2021年全区将根据实际需要,进一步开展专题调研,根据调研情况逐步填补全区相关专业人才的空缺现象。

(31)整改措施:区市场监管局着力加强基层监管工作规范化建设,狠抓监察队伍建设,在人员配备、队伍稳定、实际监管能力提升上提建议、下功夫,监察人员A、B类持证率进一步提高。完善激励机制,落实安全监管容错纠错机制,加大正向激励力度,稳定监管队伍,激发一线人员爱岗敬业精神。

整改情况:为加强基层监管规范化建设,区市场监管局利用市场监管大讲堂,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盐城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通过专家带、现场教、互相促等方式,着力解决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难点,在学懂弄通悟透做实上下功夫,不断提升基层实际操作能力和工作效能。区市场监管局已分别于2020年10月12日、10月19日先后组织25名人员分两批赴南通、连云港参加基层监察员实务培训;2020年12月5日,组织13名人员到盐城市市委党校进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B类)培训考核,进一步提高监察人员持证率;12月22日,举办《盐城市安全生产条例》宣讲会,邀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吴敦作《盐城市安全生产条例》宣讲,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有效提升了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32)整改措施:区公安分局对全体民警有无化工专业背景进行筛选,积极发挥人员专业特长,同时加大对从事危化品监管工作的民警业务培训力度,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协助民警开展危化品检查工作,弥补专业人才短缺现状。

整改情况:亭湖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对接省厅、市局相关部门,加强对基层民警进行岗位练兵、业务指导等相关业务培训工作;加强与应急等专业部门协作,共同加强危化品监管工作;必要时聘请政府专家库或第三方服务机构协助民警开展危化品检查工作。

(33)整改措施:区市场监管局运用省局已研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平台,落实使用责任,保持数据及时更新和准确有效,推广盐东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标色提示法,创新智能化监管有效手段。

整改情况:区市场监管局运用省局已研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平台,落实使用责任,保持数据及时更新和准确有效,推广盐东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标色提示法,创新智能化监管有效手段。建立了全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数据库,将特种设备日常监管与倒计时预警动态监管系统相结合,初步建立全区重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明细倒计时平台,以数据为支撑,加快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深度融合。2020年11月24日,盐城市市场监管局在我区召开的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查通报暨基层分局监管创新推进会上,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标色提示法予以肯定,并在《中国质量报》专栏介绍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标色提示法使用经验。

(34)整改措施:区公安分局主动对接市局,全面推广应用“危爆物品立体化溯源管控系统”。

整改情况:针对“亭湖公安分局开发建设的危爆物品立体化溯源管控系统仍处于试点阶段”问题,已经整改落实并取得初步成效。市局研发的“危爆物品立体化溯源管控系统”已开始全面推广应用,治安大队正按市公安局要求的时序进度全面推进。

11.关于“部门联动未形成有效合力”问题的整改

(35)整改措施:督促各有危化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每季度组织一次联合执法,推动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大问题。区各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执行各自行政执法领域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标准。

整改情况:2021年1月28日联合工信局、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化工企业关闭退出“回头看”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部门责任,深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2020年12月23日至24日,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区公安分局开展烟花爆竹旺季联合执法行动。结合区属地实际,科学制定具体的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扎实开展烟花爆竹检查执法行动。期间共排查烟花爆竹零售商店50余户,巡查范围覆盖4个镇、街道、经济区。行动共查处证址不符、异地经营、无证经营违法行为6起,没收烟花爆竹产品300余件。

(36)整改措施:督促各镇(街道、经济区)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开展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督查,进一步加大各地专委会对分工范围内行业的安全检查和监管力度,每季度分析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以更高要求、更严标准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整改情况:结合《盐城市亭湖区安委会关于调整盐城市亭湖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通知》和基层实际,督促各地认真开展安全专业委员会日常检查工作,按要求上报2020年度履职报告,并做好台账记录与整理。进一步加大各地专委会对分工范围内行业的安全检查和监管力度,每季度分析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2021年1月,全区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截至目前,11个区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区火灾防控专业委员会和各镇(街道、经济区)共检查企业2496家(次)。

(37)整改措施: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加强协作配合,签订商务行政执法委托书,区市场监管局对商务部门移交的成品油违法线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查处,扎实开展非法经营成品油专项整治,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强化部门联动,有效解决监管职责界限模糊不清问题。一是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定期联合各相关部门开展检查督查,督促大块落实属地责任、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加强协作配合,签订商务行政执法委托书,部门联动,扎实开展非法经营成品油专项整治,加强对加油站点成品油质量的监管抽查工作,对成品油违法线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查处,严厉打击非法加油经营行为;三是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认真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对号入座,全面排查,防微杜渐,建立健全化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深化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

12.关于“引导群众全方位监督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38)整改措施:加大危化品违法违规行为宣传力度,每年开展两次危化品辨别集中宣传活动,发放知识手册,召开安全讲座,借助多种方式开展活动,提高对危化品违法违规行为的认识,强化举报奖励,提高群众举报积极性。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确定涉及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罚,责令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情节严重的或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依法依规采取停产整顿、吊销证照、关闭取缔等措施。

整改情况:区应急管理局加大危化品违法违规行为宣传力度,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发放知识手册,开展安全知识讲座,借助多种方式开展活动,提高对危化品违法违规行为的认识。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先后印发《盐城市亭湖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违法违规“小化工”举报奖励公告》,在《盐阜大众报》上发表专版专刊《亭湖区整治违法违规“小化工”在行动》,通过亭湖报、亭湖新闻、亭湖应急微信公众号、宣传海报等方式公布区、镇(街道、经济区)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定期宣传报道典型案例,引导群众共同参与安全生产监督工作。2020年12月印发危化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专题海报200份,便民折页500册,将宣传工作压实到基层,利用好专题海报广泛发动宣传,做到“提醒一批、震慑一批、提高一批”,确保危化品使用治理群众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13.关于“危化品交通运输安全风险较大”问题的整改

(39)整改措施:积极主动加强与市交通局协调对接,加强全区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工作,并配合市公安部门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检查过境危化品运输车辆。重点检查车辆、驾驶员、押运员的证照和从业资格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有危化品运输车的运输资质、电子路单,是否超过规定荷载运输危险货物等情况,并做到车辆和人员信息登记造册,坚决做到逢车必查、违法必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最大限度提升过境危化品运输车辆路面安全行车系数。不断完善干线公路交通设施,针对辖区主干线进行实地排查,重点对安全护栏、警示设施等情况进行隐患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实施整改,切实提高道路交通事故预防能力。进一步加快危化品运输企业信息共享系统的建立,搭建部门联动、跨区域、跨省市运输联合监管机制,全面提升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水平。

整改情况:针对亭湖无交警部门的实际情况,我们已落实治安大队负责相关工作,积极与区交运部门及市公安局联系沟通对接。区交运局在正常配合治安大队开展检查的同时,不断完善农村公路交通设施。一是开展并完成了349省道与盐东镇创富大道、盐新路平面交叉提升工程,对道路导向标线及人行道渠化进行了优化设计,对交叉口硬质围栏进行全部更换,增加了爆闪标志,更换了标识标牌;二是开展并完成了兴洋线与204国道交叉处开口及交通信号灯设置工程,对兴洋线与204国道的两个交叉口进行了开口,对相邻中分带进行封闭,两个交叉口增设了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增划了标识标线;三是开展并完成了349省道新兴和南洋段路灯亮化工程,实施里程约14.5公里,增设路灯854盏;四是开展并完成了204国道交通安全专项巩固提升工程,对涉及我区的92处隐患部位进行全部整改,包括停车让行标志及标线、影响的视线绿化修剪和道口标注、路灯新建(635盏)等工程;五是开展并完成了县道公路安保设施完善工程,对我区11条100公里县道进行安保设施完善工程;六是开展并完成了32个路段200公里长的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

(40)整改措施:积极做好危化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的配合工作。根据市政府初步方案,由市交投公司负责在便仓镇境内建设危化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我区负责地块的交付工作。区交运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及便仓镇做好相关地块的征迁、清障、矛盾调处及规划设计等工作,协助推动危化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区应急管理局加大与市交投公司沟通对接力度,全面配合市交投公司做好危化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工作。

整改情况:全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停车场规划建设的指示要求,由市交投公司负责在便仓镇境内建设危化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我区负责地块的交付工作,并明确便仓镇和区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地块的征迁、清障、矛盾调处及规划设计等工作,协助推进危化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现已成立拆迁工作小组,完成入户调查、测绘、评估、核查等工作。下一步,我区将加大与市交投公司沟通对接力度,全面配合市交投公司做好危化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工作。

14.关于“部分危废处理存有隐患”问题的整改

(41)整改措施:亭湖生态环境局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每两个月到挂钩包保的环境监察中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检查指导。组织全区各镇(街道、经济区)环保人员、企业负责人和环境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宣讲危废管理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强化清单化管理,对还未整改到位的,按照目标化、责任化、节点化的要求,逐一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对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的,立即责令停产,并依法依规立案处理。

整改情况:落实亭湖生态环境局牵头完成相关问题整改工作,全面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每月参与并督查各环境监察中队管辖范围内的危险废物、核与辐射、环保治理设施管理工作,并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先后对产生危废企业进行集中法律法规培训8次。督促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签订环保信用承诺书,目前已纳入信用评价437家企业,除去关停搬迁的83家企业,其余354家企业全部签订环保信用承诺书,承诺率100%。按照目标化、责任化、节点化的要求,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强化清单化管理,逐一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对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的,立即责令停产,并依法依规立案处理。对盐城恒源、顶益食品、同和智能、羽佳模塑、金洲木器、成功机械、星地通信、景文彩印、千寻智能、荣生油品等10家涉及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合计处罚17万元。共排查出144条危险废物环境隐患,已全部完成整改。

(42)整改措施:宝瓶湖街道全面排查辖区内危废仓库储存情况,摸清底数,及时规范处置危险废物。责令江苏科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按规定将危险废物按照合法程序处置完毕。

整改情况:亭湖生态环境局、宝瓶湖街道已督促指导江苏科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完成有毒废弃物的处理工作。一是督促企业立行立改。江苏科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于2020年11月已按规定将2.04吨有毒废弃物(危险废物)按照合法程序处置完毕;二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坚持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挂钩包保中队制度,抓好中队辖区内环境安全的督查指导工作。按要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制定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夯实了各科室、单位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三是完成环保安全隐患的排查。对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产废能力、超期超量等方面进行了排查,共排查出产生危险废物企事业单位165家,其中工业企业132家,医疗单位33家,排查并完成整改危险废物环境隐患144个。宝瓶湖街道根据交办文件要求,街道所有企业的最新一轮危废仓库摸排情况已完成。共排查出涉及危废仓库企业19家,检查出危废储存设施安全隐患23条,均已落实完成整改,危险废物均规范处置。

(43)整改措施:盐东镇加强辖区内危废储存仓库监管力度,责令盐城金红达科技有限公司完善新建危废仓库审批手续,在完善合法手续审批后进行危废仓库建设。

整改情况:2020年11月10日,盐东镇应急管理中心对盐城市金红达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并针对该公司危废仓库为临时建筑问题进行责令整改,该公司新建危废仓库正在施工,预计6月份前完成验收,8月份正式投入使用。同时,将继续督促盐东镇加强辖区内危废储存仓库监管力度,督促盐城金红达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危废仓库的建设工作,争取按期完成验收并投入使用。

(44)整改措施:区卫健委对卫健系统涉及放射的医疗机构进行逐一排查,迅速完善落实手续不完整的医疗机构;安排人员参加考试领取辐射安全防护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对相关设备落实维保措施,确保运行状态良好;及时整理准备相关资料台帐和申报材料,按整改时限及时领取辐射安全许可证。亭湖生态环境局加强对核技术利用单位的检查管理。

整改情况:针对市委巡察反馈的9家医院未领取辐射许可证问题,区卫健委、亭湖生态环境局立即采取相关措施,落实问题整改。一是督促相关医院立行立改。制定有效整改措施并严格落实,强化日常监督,定期组织“回头看”,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2020年11月中旬完成9家医疗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核和发证工作,问题全部销号。二是开展拉网式排查。亭湖生态环境局各环境监察中队对辖区内所有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全面排查,包括工业企业、医疗卫生、检测机构等,做到无一遗漏、不留死角,共排查出44家放射源医疗、企事业使用单位,其中工业企业9家,医院33家,检测机构2家。区卫健委对涉及放射的16家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全部整改到位,完成辐射安全许可证申办15家,进行设备停用封存1家。三是强化对核技术利用单位的检查管理。截止2020年12月底,亭湖纳入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的核技术利用单位已达42家,另有1家盐城市中医院在市级平台录入,江苏奇力锅炉有限公司的材料已提交市生态环境局并录入平台。亭湖生态环境局管理的所有核技术利用单位都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安全使用放射源和射线装置。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将市委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巡察整改和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认真抓好巡察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真实效,安全监管水平得到真提升。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巡察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区委常委会领导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各地各相关部门单位党组织切实担负起整改责任,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对号入座、主动认领,深刻剖析症结根源,逐条逐项查摆,狠抓整改落实,确保反馈问题坚决、及时、彻底整改到位。

二是做好举一反三,建立健全常态化风险防控。各地各相关部门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专项巡察提出的宝贵中肯建议和要求。既要解决实际问题,抓好具体人、具体事等点上问题整改,做到即知即改,立竿见影;也要做好举一反三,从面上查不足、从体制机制上找原因,建立管长远、见实效的常态化机制,坚决铲除危化品安全生产隐患生存的土壤;同时,解决思想认识问题,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强化使命担当。全区各地各部门将继续对照区委整改工作方案提出的3个方面14项任务44条整改措施,盯紧安全生产关键环节,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从深层次上改进提升工作,努力做到既治标、更治本。

三是总结经验做法,持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工作成果。推动各地、各部门认真对照《中共盐城市亭湖区委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要求,边整改边督查边总结,坚持改立并举,进一步健全机制、堵塞漏洞,及时总结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提炼经验做法和制度性成果,督促各地各部门善始善终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全力提升全市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5-88515908;电子邮箱awbthq@163.com。

 

 

中共盐城市亭湖区委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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