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总结和巩固安全生产一年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认真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防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春节前重点时段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现根据《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亭政安发电1号)的要求,持续开展全区特种设备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特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抓好安全隐患排查,集中整治一批安全问题,取缔一批违法场所,关闭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政策举措和春节前安全生产各项预防措施,进一步压减事故总量,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和社会影响大的事故,坚守重特大事故不发生的底线,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排查对象
此次专项行动的排查对象为全区所有特种设备,特别是用于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运输的特种设备,以及医院、学校、车站、小区、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特种设备,重点是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
三、目标任务
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系统排査、集中治理隐患,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特种设备行为,构建完善长效机制。通过排查整治,做到全面摸清设备底数,设备依法注册登记、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应急处置能力显著提升,有效防范较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四、具体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全面动员阶段(2021年1月22日至2021年1月24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和要求进行动员部署,出台工作方案,摸排隐患类型清单,任务要求清,落实责任严。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2月28日)。围绕春节重点时段应急值守、企业复工复产等关键节点,春节前后开展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大隐患以及风险高、隐患多的单位,紧盯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未落实的安全生产重要政策措施,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结合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百日执法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应当根据情况依法立即做出整改、停用或报废的决定。发现特种设备未经检验或超过检验有效期的,立即停止使用,落实检验要求。发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禁止从事作业,强化对突出问题、重大隐患的跟踪督办、闭环整改。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1年3月1日至3月31日)。对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特别是要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提出加强安全监管、落实安全责任的对策和措施,建立特种设备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及时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安全生产从来没有万无一失,只有“一失万无”。要进一步提高对特种设备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严密的管理、更加科学的方法、更加有力的措施,督促企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防范化解特种设备安全风险。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分局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彻底排查、彻底整治、堵塞漏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协调,充分发挥监察机构、检验单位和稽查执法部门的联动作用,明确职责、形成合力,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三)加强部门联动。
强化与属地政府的沟通协调、联动配合、形成合力,实现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全面深入地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同创安全生产共治、联治的局面。充分发挥区特种设备专业委员会作用,联合住建部门、商务部门、文广旅游部门共同推进相关领域特种设备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四)强化责任落实。各企业要严格履行法律义务,按标准规范要求管理、使用特种设备,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人员持证上岗,确保特种设备按期检验,确保应急预案落实到位,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严格按方案要求将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严格按规定期限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逐台进行复核,对账销号,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检查、督査工作要留底留痕,隐患整改核实等重要环节要签字确认,各种见证资料、检查记录要妥善保存,确保全过程可追溯、可检查。
(五)强化报告制度。于2021年2月15日前每三天报送一次隐患排查情况,于2月16日至2月28日每五天报送一次隐患排查情况,于3月31日前报送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专项行动过程中遇到需要政府出面协调的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重大问题一把手要亲自向政府领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