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住房保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现将经社区、街道两级审查,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审核,拟纳入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的102户申请家庭名单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家庭的保障资格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与我局联系。我局将对保障对象的机动车辆信息、住房信息、开办企业情况、纳税信息、养老金缴纳信息、公积金缴纳信息等进行不定期的动态核查,对核查出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
联系地址: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亭湖区小新河路与中亭路交界处)。
联系电话:89918631。
附:亭湖区2021年度第二批次公租房家庭准入公示名单
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