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新型社区建设补助资金的分配公示

发布日期:2021-12-15 17:44 来源:亭湖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现将新型社区建设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进行公示。主要用于“十三五”脱贫村和重点帮促村新型社区建设。具体支出范围按照省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2021年度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新型社区建设补助资金分配表


亭湖区农业农村 

 20211215

附件:

 

2021年度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新型社区建设补助资金分配表

 

地区

小计

支持方向

备注

“十三五”脱贫村和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新型社区建设补助

(万元)


南洋镇

160

160

才堂村(十三五脱贫村)

盐东镇

160

160

艳阳村十三五脱贫村)

黄尖镇

160

160

新洋港居(十三五脱贫村)

新兴镇

160

160

三里村(经济相对薄弱村、重点帮促村

便仓镇

160

160

民权村(十四五省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

合计

800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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