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现将新型社区建设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进行公示。主要用于“十三五”脱贫村和重点帮促村新型社区建设。具体支出范围按照省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2021年度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新型社区建设补助资金分配表
亭湖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15日
附件:
2021年度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新型社区建设补助资金分配表
地区 | 小计 | 支持方向 | 备注 |
“十三五”脱贫村和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新型社区建设补助 (万元) | |||
南洋镇 | 160 | 160 | 才堂村(“十三五”脱贫村) |
盐东镇 | 160 | 160 | 艳阳村(“十三五”脱贫村) |
黄尖镇 | 160 | 160 | 新洋港居(“十三五”脱贫村) |
新兴镇 | 160 | 160 | 三里村(经济相对薄弱村、重点帮促村) |
便仓镇 | 160 | 160 | 民权村(“十四五”省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 |
合计 | 800 | 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