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2021年夏季农作物秸秆离田补助结果更正公示

发布日期:2021-12-01 14:44 来源:亭湖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亭湖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亭政办发电92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夏季农作物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亭政办发电(136)号)以及《关于全面开展夏季农作物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亭农发〔202169号)等文件要求,我区今年夏季组织千亩及以上规模种植主体秸秆离田并号召主干道及主要河道两侧秸秆离田。经前期各镇申报、苏州瑞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场核查审计,再经比对夏季秸秆还田补助面积,经实地走访,二次确认。更正秸秆离田补助面积41691.71亩,按照30/亩补助标准对各镇予以奖补。现将核查审计及奖补结果公示如下,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2021121日—127日,

监督电话:0515-89880416

附表:亭湖区2021年夏季农作物秸秆离田补助更正明细表.pdf

 

盐城市亭湖区农业农村局

20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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