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城北片区综合开发建设(基础设施等)工程部分道路河流(新洋路等4条道路、三灶河等6条河流)测绘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10-21 16:23 来源:亭湖区公管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招标条件

亭湖区城北片区综合开发建设(基础设施等)工程部分道路河流(新洋路等4条道路、三灶河等6条河流)测绘项目已经由盐城市亭湖区行政审批局以亭行审投资【2021】1号文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兴北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工程测绘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亭湖区城北片区综合开发建设(基础设施等)工程部分道路河流(新洋路等4条道路、三灶河等6条河流)测绘项目。

2、建设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境内。

3、工程规模:盐城市新洋经济区新圩路(开放大道-范公路)新建工程位于亭湖新洋经济区境内,道路全长601.623m,宽18m,道路断面为3m人行道+12m行车道+3m人行道;新盐路(人民路—开放大道)建设工程,位于盐城市亭湖区新洋经济区境内。道路全长2056米,道路断面为2.5m人行道+3.5m非机动车道+2m侧分带+14m行车道+2m侧分带+3.5m非机动车道+2.5m人行道,全宽共30m、绿城路(新绿路-北环路)提升改造工程位于亭湖新洋经济区境内,新绿路-新风路段规划为城市支路,规划红线宽14m,新风路-北环路段规划为城市次干路,规划红线宽40m,总长约4.097km;原北环路-新盐路现状道路宽40m,沥青砼路面;新盐路-新洋路现状道路宽20m,水泥砼路面;新洋路-新丰河南现状道路宽40m,沥青砼路面;新丰河南-新业路现状道宽16m;新园路-新风路现状道路宽16m、盐城市新洋经济区新洋路(人民北路-开放大道)改造提升工程位于亭湖新洋经济区境内,道路全长1864m,宽40m,道路断面为2.5m人行道+3.5m非机动车道+2m侧分带+11m行车道+2.0m中分带+11m行车道+2m侧分带+3.5m非机动车道+2.5m人行道;新丰河、东民灶沟等六条河河道整治工程,总长9218米,计划总投资约6亿元。

4、服务期限:本项目按施工进度需多次进场测绘,当招标人通知进行测绘时,中标人必须及时到达施工现场进行测绘(约180天)。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6、招标范围:亭湖区城北片区综合开发建设(基础设施等)工程部分道路河流(新洋路等4条道路、三灶河等6条河流)测绘项目,具体包括具体包括1:1000地形测量(交叉口向外延伸150米,道路两侧地形修测各宽出100米)、勘界测绘、道路中线纵横断面(一般路段横断面数据沿道路中线每20m测一个断面,测量范围至红线外20m,地形标高有突变位置进行加密)、河道断面及沟塘河底标高【如有】(平面图比例为1:1000,纵断面图竖向:1:100,横向1:1000,横断面1:100)、道路放线、道路管线测量(道路沿线市政雨污水、强弱电、燃气、给水管网井位、管位、管径、标高)、零星制图等所有按国家规范规定需要测绘的项目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丙级及其以上测绘资质或丙级及其以上勘察资质(业务范围有工程测量)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信誉要求: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下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⑴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公示不少于3个月。

⑵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①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②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 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③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④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0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0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上述第4、5条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材料,如有异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在网上自行下载,其中压缩包TH2021******为电子招标文件,用此压缩包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需用亭湖电子标书系统清单版本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文件下载百度网盘地址(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eOdPTJB3n2P9p1XFStGiFQ 提取码: dp6x)。招标文件工本费:现金200元,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五、说明

更正、补充通知、答疑、中标结果等相关内容均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或百度网盘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自行查看,后果自负。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保证金形式为:转账、电汇、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函。如投标人选择转账或电汇,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亭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亭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迎宾支行;账号:32050173513609000666-001151。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如以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需现场提交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函原件。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选择转账或电汇,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如以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未提交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函原件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未按以上方式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八、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本公告发布于: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http://tinghu.yancheng.gov.cn/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辅助评标,资格审查以纸质材料为准,(若系统出现问题,以投标单位的纸质材料为准)各投标单位需办理CA锁(仅适用于盐城市亭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锁办理事宜通知如下:

1、办理对象:投标单位;

2、办理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希望大道中路18号亭湖行政审批服务中心4楼405办公室;

3、盐城亭湖区公共资源CA证书网上自助办理平台http://ycth.ca369.cn/introduction,联系电话:单工,13851077373(微信同号)。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制作指南网上自行下载,下载地址(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3LmDdiTohNLcMPSzXfvtQ提取码: xdbs)如有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使用疑问请联系:成工,固话0515-89800556QQ3119642585。

 十一、联系方式

 标 人:盐城兴北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址:盐城市亭湖区新洋经济区新华路1号物流大厦

 系 人:朱友军

     话:1391250286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盐城金融城10号楼806

联系人:黄秀霞

 话:1377000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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