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编办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1-04 17:04 来源:亭湖区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十三轮巡察第一巡察组于2020年4月16日至6月30日对区委编办开展了巡察。9月4日,巡察组向区委编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区委第十三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在巡察反馈意见中,向我办指出3个方面、30项问题,我办党组织自觉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项整改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办成立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督察等工作。

二是抓实责任分解。巡察反馈会召开后,我办于2020年9月7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反馈意见,部署开展整改方案制定工作,9月15日,对整改工作方案进行过堂,9月16日,报送整改工作方案至区委巡察办。领导班子对反馈意见逐条研究分析,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严格对照整改要求,积极整改。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推动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近期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管理,着力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堵住漏洞,严防问题反弹,推进了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四是加强沟通对接。我办安排专人主动加强与区委巡察办的沟通对接,及时汇报整改进展情况及整改成效,同时及时征求派驻纪检组对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在巡察组的指导和帮助下,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我办真抓实改,截至目前,共计29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不到位,履行政治责任有不足方面”问题的整改。

(1)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

①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全面。

一是研究完善《2020年区委编办党支部理论学习专题学习计划》,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强国”等学习载体为平台,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等会议精神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及时制定方案,加强系统学习、专题学习。二是组织全体同志专题学习了《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确保全办党员干部紧跟党中央的步伐,牢牢抓住理论武装这一重要政治任务,不断提高全学习的深入性、全面性。三是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读本,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原原本本学、深入细致学,对重点内容摘抄形成笔记,并由综合科定期开展检查。通过学习,全体党员干部党员意识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得到了强化。

②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措施不够有力。

一是吃透精神,提升学习实效。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充分利用主题党日、月度例会等机会,集中全办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条例》及机构编制相关政策法规,编印《机构编制工作一百问》,通过全员认真学、反复学,提升机构编制干部队伍的法治意识和政策水平。二是加强调研,细化改革举措。我办成立工作专班,先后深入8个镇(街道)调研,于7月23日出台了《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及任务分工表,明确了8大类共42项改革任务;加强督查力度,会同电信公司技术人员对各镇(街道)进行实地走访,全面掌握各镇(街道)改革进程。印发了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及任务分工表,出台了市场监管、农业农村领域综合执法队伍“三定”方案,修订了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定”方案,向镇街派出了10个执法中队,按执法类别设置了9个执法中队。三是坚持“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在严守机构编制“红线”的基础上,推进编制挖潜增效和创新管理,以职责任务作为编制调配的“风向标”,对设置过于分散、公益职能弱化、规模较小、工作量严重不足、长期空编无人、有名无实的“空壳”事业单位,及时整合、撤销,综合设置,核减收回编制,以“减”腾余量;加大部门间、地区间编制统筹调配力度,把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向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领域和重点行业倾斜。

③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效果不够明显。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亭湖实际,提升对全区编制以及各项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前瞻性、基础性、针对性。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文件规定,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控。二是统筹编制资源。建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机制,严格落实上级规定编制标准,在现有事业编制总量内,以全区学生生数为基数核定编制,每年动态调整一次。设立西城实验小学、天山路小学,并根据市区部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体制调整方案的通知精神,做好6所学校机构编制划转事项的相关工作。三是用好编制计划。推行义务教育教师“区管校聘”,按照“标准核定、备案管理”的原则,探索公办幼儿园人员编制备案制管理试点。结合中小学在校学生增长情况,在亭湖区事业编制总量难以满足教师编制需求时,向市委编委成功申请180名周转池编制使用计划,通过公开招聘、公开选调、区外协调等方式补充专任教师。四是强化监督管理。对长期借出教育系统外的人员,限期返回原单位或办理调动手续,以腾出编制,逾期不办结的,暂停办理教育系统机构编制事项。督促区教育局及时办理退休、辞职、在职病故、开除等人员手续。

2.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不够有力。

④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强。

一是严格落实《中共盐城市亭湖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完善区委编办会议制度,对于改革创新、重大机构编制等问题,及时召开班子会研究。制定支委会年度计划,每月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研究会办全办党风廉政建设、党建、意识形态等方面重要事项,学习上级最新精神,并做好相应的会议记录。二是制定学习计划,加大班子学习研究力度,强化对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业务知识的钻研,强化担当担责、攻坚克难意识,提高班子成员的业务能力、处理复杂问题的本领。三是强化党支部决策和监督作用,研究出台了《区委编办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机关党支部会议议事内容、议事决策程序、议事决策原则、议事纪律等。

⑤“三重一大”决策不够规范。

一是研究制定了《区委编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明确要求对各类事项必须按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进一步细化了“三重一大”事项的内容、范围,完善了支部集体决策机制、规范了“三重一大”决策的规则、程序。二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对需要集体讨论的大额资金使用、人事调整、人员入编等重要事项,会前充分酝酿,注重听取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充分调动发挥干部的整体合力;会上各抒己见,明确专人记录“三重一大”的会议事项、研究过程和决策结果。三是严格履行“双向告知”制度,在研究决定“三重一大”等事项时,邀请区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对会议全程进行监督和指导。

⑥服务意识不够牢固。

一是深入调研。扎实开展走访调研,深入了解掌握各部门(单位)、各镇(街道)改革后机构运行、管理情况,实地听取意见建议,进一步推进相关配套改革,高质量地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二是靠前服务。针对部分单位提出的人员编制紧张需要核增编制的申请,积极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走访,根据空编情况及时纳入区委编委会议题,2020年4月份区委编委会后又下达区委办等单位机关用编计划5名,下达区政府办、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应急管理局等15个单位2021年公务员招录计划共17名,切实解决人少事多的情况。三是盘活存量。结合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请区委编委会,从区住建局划转1名事业编制至区城管局下属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从区内调剂5名事业编制至区市场监管局下属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积极推动编制资源向执法一线倾斜,进一步优化编制资源配置。四是强化管理创新。结合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于8月25日印发了12个涉改镇街的“三定”规定,将镇街原来的内设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整合设置,各镇设置9个职能机构,新洋经济区设置8个职能机构,各街道设置7个职能机构,实现扁平化管理,提高编制资源效益。下一步,我办将强化服务意识,对各单位编制需求和使用情况深入调研,加大编制统筹调配力度。

⑦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严不实。

一是统筹谋划推进,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纳入党支部学习计划,并明确班子成员每半年专题听取一次分管科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汇报。二是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班子成员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全办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细化分解,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工作有压力。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之中,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签订责任状,把意识形态工作融入日常业务工作中,在工作部署中开展意识形态教育。定期开展意识形态专题研究,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专题会议,教育、引导和督促全办党员干部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四是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报告内容,纳入全年工作会议报告内容,纳入月度工作例会中,明确意识形态兼职工作人员。

3.履行编办工作职责不够到位。

⑧编制工作研究不多。

一是严格落实《中共盐城市亭湖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对于机构改革、重大机构编制事项、体制机制调整等,结合上级文件规定和亭湖实际,充分做好调研论证,及时会办研究,规范研究程序,提出落实的具体举措和建议,呈报区委编委领导审定。二是严格会议记录,安排专人对研究事项进行记录,包括研究过程、最终研究结果,确保记录全面、真实、可查,并及时归档。三是研究部署机构编制人员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完成亭湖区组织、编制、财政、人社综合性管理平台搭建,实现机构编制管理、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管理、领导职数预审、工资审批、财政预算等业务的同平台全流程办理。

⑨统筹使用编制力度不够大。

2019年党政机构改革,经区委编委会同意,收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5名行政编制,已全部分配至其他编制紧张的区级部门。今年以来,围绕市、区两级中心工作,从区内调剂部分行政编制给新设立的建军路商业街管委会,为加快繁荣核心商圈提供机构编制保障;结合“三整合”改革收回乡镇部分事业编制;从区内调剂事业编制至区市场监管局下属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进一步加大统筹使用编制力度。

⑩监督检查不够到位。

因2019年党政机构改革、军转安置等原因,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等单位存在超编现象。一是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安排,开展超职数配备人员超规格审批权限专项督查,定期不定期开展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二是同区相关职能部门加快超编消化进度,对超编单位不下达用编计划,实行只出不进,通过自然减员、交流等方式消化超编;加强与组织部门的沟通,及时告知各单位空编情况,以便在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时考虑空编情况,对于已满编单位建议先通过交流等方式腾出空编。三是开展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等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进行自查、复查,与组织部相关科室沟通对接核实,全区共自查出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7条。

⑪党政机构改革推进不快。

一是报经区委编委领导同意,印发了《盐城市亭湖区区级部门(单位)及驻区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对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亭湖分局关于林业监管职责予以进一步明确。二是及时提醒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亭湖分局严格按照文件关于林业监管职责的明确要求,确保过渡期间职责不落空、工作不断档。三是及时配合市委编办,督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亭湖分局做好各项职能工作,切实强化林业监管。

⑫对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用工等信息掌握不够、缺乏有效管理机制。

一是针对各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主动对接,及时上门调研实际情况,同时了解全市周边县区面上情况。会同区卫健委了解我区19家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情况,核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8名;对区本级以及各镇(街道、园区)安监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进行核实,配合区应急局,迎接市专项督查;就设立区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事宜赴区发改委调研,对该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情况进行梳理。二是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监督管理有关条款,结合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加大对于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力度。三是经2015年6月区委编委会研究决定,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用工由区人社部门全面负责,我办没有承担相关工作任务。我办积极与区人社部门沟通协调,信息互通有无,督促其参照省市政府购买服务用工办法规定执行相关标准、掌握全区用工信息。

2.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差距,监督制约机制执行不够有力方面”问题的整改。

(1)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

⑬党风廉政建设不够重视。

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切实做到“一岗双责”。由综合科起草发文,明确全办党风廉政建设分管负责人。二是主要负责人分别与领导班子成员逐一谈心谈话,及时督促责任落实。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8月12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及时分析研判全办党风廉政形势。三是夯实支部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为支委会专题研究重要内容,每年定期研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严查日常上下班时间,紧盯重要节日加强廉政检查,严防机关内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⑭履行主体责任措施不多。

一是注重加强管党治党履责方式多样化建设,通过专题学习《党内监督条例》、上廉政党课、组织观看廉政教育片和参观尚德昭廉教育馆、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等方式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二是坚持约谈制度,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成员约谈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做到常提醒、常督促。三是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定期开展对人、财、物等重点岗位进行监督检查,对已有问题及时整改,强化重要人员的监督管理。

⑮“一岗双责”意识不够强。

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要带头遵守廉政规定,既负责所分管科室的业务工作,又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底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会,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二是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班子成员围绕分管条线工作,细致排查分管领域履职中在业务工作、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点,主要包括现金的规范使用、工作餐申请、出差发票报销等方面,制定了切实可行、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内控管理和监督办法,确保内控制度真正有效运转。三是出台《区委编办谈心谈话工作制度》,做到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之间每年谈心谈话2次以上,在春节、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谈心谈话力度、频度。发现党员干部有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问题苗头时,及时约谈。灵活采取集体谈心谈话、个别谈心谈话等方式,保证谈话效果。

(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

⑯公务接待超标准。

一是组织全办同志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区公务接待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区委编办内部管理制度》关于公务接待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严明公务接待纪律规矩。二是规范公务接待流程。严格执行区关于公务接待的文件规定,落实凭公函接待制度,规范操作“八项规定”平台监管平台,严格公务接待审批、执行、结算流程,严格遵照标准接待,实行一事一结一报制度。三是加大公务接待费用监督力度,及时组织人员对今年以来超标准接待、超范围支出等情况进行专项排查,未发现超标准接待问题。

⑰大额现金结算。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重新学习了《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大额现金管理规定,加强现金管理方面知识的学习,增强自身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二是明确有关使用现金的范围、审核程序和审批权限,提高公务卡使用率,尽可能减少现金支付,坚决杜绝大额现金结算。三是加强监管力度,强化对大额现金的监督和控制,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控制现金的支出,并核实是否足额入账,及时发现现金管理中的漏洞与问题。

⑱违规领取培训期间伙食补助。

2017年8月我办接市编办通知,要求我办3人赴北京参训。因市编办通知中明确要求参训人员的食宿不包括在培训费中,均由各参训人员所在单位承担,所以在以上参训人员的差旅费报销汇总单“伙食补助”一栏,实际上就是3名参训人员在培训期间的按规定标准核定的伙食补助,共计900元。2018年7月我办接市编办通知赴苏州出差,因市编办通知中明确要求参加会议的驾驶员食宿自理,所以差旅费报销汇总单“伙食补助”一栏,实际上就是驾驶员在培训期间的按规定标准核定的伙食补助,共计100元。

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组织全办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盐城市亭湖区区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业务水平和遵纪守法意识,坚决杜绝违规现象出现。二是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规范监督财务支出报销程序,财务支出严格按照先由综合科按规定认真审核,符合规定的报分管负责人签批,最后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的管理模式,有效地把好财务支出关。三是严把报销关,严格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标准审批报销。对近年财务支出报销进行“回头看”,未发现违规报支行为。

(3)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

⑲工作餐管理不规范。

一是严肃工作餐申请纪律,无客观需要,一般不得申请工作餐,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业务水平和遵纪守法意识。二是按照市、区关于工作餐的最新制度规定,完善工作餐管理制度,事前需进行申报,严格落实审批表、科室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签字审核流程。三是进一步细化规范工作餐报销流程,严格审核把关,明确报销时一并附带清单明细,需注明加班事由、人员、时间等,报支需经主要负责人签批,确保支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⑳办公经费支出不规范。

一是加强财经纪律学习,组织相关科室人员重新学习《关于印发2018年盐城市亭湖区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把财经纪律作为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规定,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底线意识和红线意识。二是严格执行《区委编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要求,与派驻组做好沟通对接,从严从实抓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和重大支出规范报销,全面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三是经常性开展财务管理内部自查,进一步严格规范财务支出程序,查缺补漏,防微杜渐。

㉑长期借用备用金。

一是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办已于2018年9月将借用的备用金归还区财政。二是严格执行现有备用金制度。严格按照区财政相关文件执行,做好备用金的申请、管控、监督和归还等程序,做到全程监督可控。三是对长期借用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进一步学习备用金使用管理规定,对照完善我办相关制度规定。

3.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基层党建工作开展不够扎实方面”问题的整改。

(1)干部队伍建设有不足。

㉒谈心谈话不够经常。

一是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在全办广泛开展了谈心谈话,及时与干部传递信息、交流感情,实时掌握干部在思想、生活、作风、履职等方面的情况,从而做到及时引导思想、快速查摆问题。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精神,按照完善后的《区委编办谈心谈话工作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不动摇,每年至少谈话两次。三是按照“四个必谈”的廉政谈话要求,在关键时期全面深入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力求把思想谈深、工作谈实、问题谈透。四是落实党员干部关爱网格体系,通过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切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牢方向、筑牢底线、锤炼品质。

㉓党支部换届不规范。

一是组织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换届工作流程图》等资料,加强与组织部门的沟通对接,对换届流程进一步梳理明确,确保各项工作符合上级文件要求。二是建立健全会议记录管理制度,加强会议记录管理。严格规范党员大会、支委会研究记录,明确专人认真、全面、准确记录好会议情况,如实反映出会议内容,确保各项研究记录真实、全面、可查。

(2)党建工作虚化弱化。

㉔党建工作抓得不深不细。

一是制定了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细化分解任务,推动责任落实,强化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确保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二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每半年专题研究部署一次党建工作,年底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党支部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健全督导检查和考核机制,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三是主要领导按照要求,分别于第三、四季度上了一堂党课,紧紧围绕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时间节点,上好各类专题党课。

㉕“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

一是把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作为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进一步夯实责任、健全机制、明确和熟悉党支部的主要任务、支部书记的基本工作职责,按要求对“三会一课”建立台账,坚持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到位”。二是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区委区级机关工委关于“三会一课”的各项要求,提前谋划部署,提升活动的计划性和针对性,每次党日活动确定一个主题,切实保证党性锻炼的效果。三是严格会议记录,安排指定党员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完整地记录党支部的各项会议活动,由综合科明确会议记录由专人管理。三是丰富活动内容形式,通过“机构编制工作讲坛”活动、“学习强国”、江苏先锋机顶盒等网络平台和手机客户端等形式,将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同频共振,不断提升学习效果。

㉖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

一是组织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的通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十不准”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做到程序清、要求明、落实准。二是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把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关,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落实好实施方案制定、组织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撰写发言提纲、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等环节。三是9月24日召开巡察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在派驻纪检组的监督指导下,主要领导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之后班子成员挨个进行对照检查,持续两个多小时的会议过程中,参会人员的个人检查深刻细致,互相批评辛辣具体,派驻纪检组的点评直接中肯,真正做到了正视问题、触及问题、解决问题,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

(3)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

㉗党费收缴不及时。

一是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组部关于党费收缴和管理的规定,切实提升党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引导全体党员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二是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对支部党员的党费核算基数、核算办法、缴纳时间等逐一进行明确,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对党费交纳计算的基准、比例等要求。三是进一步明确了“党费核定准确、收缴规范及时”等相关要求,安排党务干部专门负责党费管理,每月按时收缴,切实保证准确性和严肃性,严格履行各项收缴手续。每月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年终再公布一次全年党费收缴情况。

㉘主题教育开展不深入。

一是把认真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手段,认真落实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实现了学习教育的常态化制度化。二是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部署要求,规范学习内容,组织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内容。三是继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各项活动开展,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主线,通过四季度党课的形式,活动前充分准备,专人详细记录,严格执行到位。把“两学一做”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突出重点“学”、关键“做”,努力把学习教育引向深入。

㉙党员活动日开展不规范。

整改任务:一是组织相关党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合理编排每月统一活动日议程,将活动开展、党性教育、专题学习紧密结合,确保活动开展取得明显成效。二是每月收到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日活动的通知后,及时谋划本单位党日活动议程,充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确保“规定动作”不遗漏、“自选动作”有特色,将通知要求与编办工作紧密结合,落到实处。三是明确专人负责,每月定期开展党员积分制考核、“评定升”等工作,公开考核结果,确保考核指向正确,取得实效。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1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①人才梯队建设尚未形成。

一是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积极组织参与省委编办新进人员培训、市委编办机构编制干部综合能力提升专题培训,安排年轻同志参与重要改革推进、重要文稿起草等各项机构编制业务工作,6月16日奔赴徐州等先进地区考察学习经验做法,形成良好的学习和交流氛围。二是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按照新时代好干部20字标准,强化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注重在拆迁主战场、脱贫攻坚一线、服务群众最前沿发现、考察和使用干部。三是申报事业单位招聘计划,选拔录用符合机构编制部门标准的年轻人才,进一步充实干部队伍,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6691335;电子邮箱ycthbb@163.com。

 

 

 

中共盐城市亭湖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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