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材料产业园3#-6#厂房、生产楼施工图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7-08 17:54 来源:亭湖区公管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材料产业园3#-6#厂房、生产楼工程 已由盐城市亭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盐城海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盐城海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新材料产业园3#-6#厂房、生产楼施工图设计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新材料产业园3#-6#厂房、生产楼施工图设计服务项目

2.2 工程地点:江苏省盐城市环保科技城境内

2.3 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4535.1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2500平方米。

2.4 质量标准:中标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成果文件须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国家现行设计标准和施工要求等,并确保设计成果文件通过图纸审查和各行业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批。

2.5 质量目标:施工图达到相关设计标准的同时,其工程造价指标合理、科学,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2.6 设计周期: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45日历天内完成在原方案基础上初步设计、总平面方案调整、报规划审查工作、地质勘察服务、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图设计、完成施工图审查,并提交相应设计成果文件,施工图能直接满足施工要求

注:所有时间节点必须满足招标人对各专业的施工进度要求,现场设计代表须驻场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直至工程本工程施工结束验收合格为止。

2.7 招标内容

2.7.1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

2.7.2招标内容:招标内容:新材料产业园3#-6#厂房、生产楼施工图设计服务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桩基、建筑、结构、给排水、地下空间、基坑支护、消防、电气、暖通空调、建筑智能化、钢结构、室外景观、室外综合管网和室外装饰设计等专业的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等,不包括室内精装修设计等二次深化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图纸须符合国家、省及市关于施工图设计深度的规范要求,并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年版)》中规定的要求,最终设计成果须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①在原方案基础上初步设计、总平面方案调整、报规划审查工作;

②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地质勘探由中标设计单位负责实施,并完成此项岩土勘察报告的审查工作(中标单位负责提交材料、对接、修改等工作,并确保通过审查),涉及的所有费用请各投标人自行在报价中考虑;

③本项目图审部门的图纸审查工作由中标设计单位负责并对接,招标人提供必要协助,涉及的图审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④中标设计单位负责编制项目设计概算,并配合招标人完成主管部门审查。

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及以上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

注:若中标人不具有本设计项目相关专项设计或勘察的资格条件,应由中标人分包给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设计勘察,并经招标人确认。

3.2 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3.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4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设计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191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3.5 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3.7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8 信誉要求:

3.8.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8.2 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8.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9 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设计负责人。

以上3.3-3.9条在投标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图纸等在网上自行下载,下载地址: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Df6aifrhwXM9Hvvb3GcxQ     提取码:kui0  )。

招标文件工本费:现金300元,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6、说明

更正、补充通知、答疑、中标结果等相关内容均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或百度网盘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7、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15000元,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汇票方式,投标人不得使用其他担保方式。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汇出(以投标人汇出资金的银行日期为准,且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收款人名称:江苏大彭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各投标人将银行汇票、基本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带至开标现场交工作人员核验。

未按以上方式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9、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0、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11、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亭湖区行政审批局

电话0515-89802022。

12、本公告发布于: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http://tinghu.yancheng.gov.cn/

13、联系方式

人:盐城海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址:盐城市环保大道9号创投中心

人:范云钟 

  话:0515-68033054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彭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盐城市亭湖区希望大道58号绿地商务城12-2楼八812

人:  

  话:17751564941

 

特别提醒:

因疫情,为了大家健康和安全,每个投标单位仅限一名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议,所有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须出示支付宝中“苏康码-盐城市”,(可在开标前提前注册),且显示绿色方可进入大厅。请各投标人预留好相应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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