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 类知识问答
我国已建立起公开透明的动物疫情公布制度,《动物防疫法》对动物疫情的报告、认定和公布有哪些新要求?
来源:亭湖区
发布日期:2020-06-28 10:32

建立和完善动物疫情的报告、认定制度,是发现和迅速控制动物疫病的前提。同时,规范动物疫情的公布制度,对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动物防疫法》一是明确疫情报告主体。规定从事动物饲养、屠宰、诊疗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染疫、疑似染疫的,要立即向当地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兽医技术机构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也不得阻碍他人报告。二是明确疫情认定程序。规定动物疫情由县级以上兽医主管部门认定,其中重大动物疫情要经过省级以上兽医主管部门认定,必要时由农业部认定。三是规范疫情公布制度。规定农业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动物疫情,也可以根据需要授权省级兽医主管部门公布当地的动物疫情,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动物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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