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
类知识问答
新土地管理法正式实施后,农民宅基地审批手续如何办理?
来源:亭湖区
发布日期:2020-06-10 16:50
202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版正式实施。新法对农民宅基地管理和审批实施了重大变革,明确了农民宅基地审批权下放给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是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工作的主管部门。按照《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联合通知》(农经发〔2019〕6号)要求,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向村民小组书面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公示后,村民委员会审查报送镇政府。
在审批过程中,自然资源部门主要负责审查用地建房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要求,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是否经过村组审核公示等,并提出审批建议。
镇政府根据各部门联审结果,对农民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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