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各镇(街道、经济区)生态环境服务中心:
为全面履行生态环境部门安全风险防范职责,进一步完善环境安全管理体制机制,组织全系统力量,齐抓共管,确保省、市安委会明确的生态环境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8条)落到实处,保障全区生态环境安全,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成立市生态环境局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盐环办〔2020〕1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盐城市亭湖生态环境局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五个专项工作组,负责组织落实全区生态环境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做到职责明确、责任清晰、精细管理,确保各项环境安全管理工作落细落实。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一、盐城市亭湖生态环境局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全区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组 长:童建明
副组长:黄兴阳、王劲松、刘荣帮、王祥、高军、陈磊
成 员:各科室、各单位、各镇(街道、经济区)生态环境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五个工作组,分别由相关副组长兼任主任(组长),负责牵头落实相关具体事项的办理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工作组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做好局安全管理统筹、指导、协调、督查、落实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刘荣帮兼任,具体工作由环监局牵头负责。
(二)核与辐射、危废专项整治工作组
负责全区核与辐射、危险废物(废弃危险化学品)许可、审批等规范化管理工作,源头把关、预防环境安全风险隐患。
核与辐射、危废专项整治工作组由高军兼任组长,具体工作由污控科牵头负责。
(三)环境安全执法保障组
负责环境安全现场执法、信访调处、应急处置、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督查等工作。
环境安全执法保障组由刘荣帮兼任组长,陈磊兼任副组长,由环监局牵头负责。
(四)环境安全监测保障组
负责环境安全监测防范工作。督促指导环境监测机构做好环境安全分析特别是现场采样、实验室操作等环境监测作业环节风险识别与防范措施落实。
环境安全监测保障组由王劲松兼任组长,具体工作由监测站牵头负责。
(五)产业政策指导组
负责淘汰落后产能,把控产业发展方向。督促指导各大块落实产业政策,淘汰落后产能,指导企业战略转型、提升科技装备和信息化建设。
产业政策指导组由黄兴阳兼任组长,具体工作由环评科牵头负责。
(六)宣传及舆情应对组
负责“一法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他涉及环保、安全、消防等环境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负责生态环境安全舆情收集、研判、应对等工作。
宣传及舆情应对组由王劲松兼任组长,具体工作由法宣科牵头负责。
局系统自身安全工作及其它涉及生态环境领域的安全事项,按照职责分工,由各相关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单位负责。
各镇(街道、经济区)生态环境服务中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管理工作。
附件:省、市安委会明确的生态环境部门8条安全生产责任
清单任务分解表
盐城市亭湖生态环境局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