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生态环境局2020年12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12-28 17:09 来源:亭湖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盐城市儿童医院一期改造工程项目等1个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1228-202114日(五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5-89802617(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传真:0515-88172620

EMAIL:thhbhpk@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项目汇总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

盐城市儿童医院一期改造工程项目

建设内容:主要是以原妇保院的门诊楼、住院楼、体检中心等建筑进行整体改造,改造面积约16400平方米,新增床位150张,总投资约6226万元。

(1)现场公示

建设单位于2020年822日~2020年828日在项目所在地张贴了现场公示。在公示期间,没有公众提出反对意见。

(2)网络公示

建设单位于2020年93日-2020年99日就项目全本在盐城鹤鸣亭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没有公众提出反对意见。

 

1、医务人员废水、住院病人废水、门诊病人废水、陪护废水及检验、化验室废水等综合废水经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由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空调冷凝水作为清下水外排。污水处理工艺:格栅+调节池+生化处理+二氧化氯消毒,日处理能力为120吨/天。严禁院区污水排放至附近水体。

2、项目范围内严禁新上燃煤设施,必须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污水处理站废气经UV光解+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3、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确保院区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按“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医疗垃圾、污泥及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必须按危险废物贮存规定存放,采取防渗、防雨淋、防流失的防护措施,设置标志牌,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依法办理转移审批手续;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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