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宝瓶湖街道办事处新建宝瓶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等1个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12月10日-2020年12月16日(五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5-89802617(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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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项目汇总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宝瓶湖街道办事处 | 新建宝瓶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 | 项目租赁环保科技城凤翔路2号11000平方米作为生产场所,设置床位50张,总投资5000万元。 | (1)现场公示 建设单位于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0月16日在项目所在地张贴了现场公示。在公示期间,没有公众提出反对意见。 (2)网络公示 建设单位于2020年10月29日-2020年11月4日就项目全本在盐城鹤鸣 亭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没有公众提出反对意见。
| 无 | 1、按照“雨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布设厂区污水管网。职工生活及诊疗废水、住院废水、医疗被服洗涤废水及食堂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由盐城环保科技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工艺:格栅渠+调节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厌氧池+生物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日处理能力为50吨/天。严禁院区污水排放至附近水体。 2、项目范围内严禁新上燃煤设施,必须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双层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本项目以院区边界为界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住、办公等环境敏感点。 3、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确保院区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按“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医疗废物、污水处理污泥及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必须按危险废物贮存规定存放,采取防渗、防雨淋、防流失的防护措施,设置标志牌,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依法办理转移审批手续;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