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财政部、农业部《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渔业成品油价补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2019年度盐城市亭湖区渔业油价补助专项资金发放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24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止,共7天。
请广大群众监督。在公示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向渔业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盐城市亭湖区渔政监督大队 0515-88345181
盐城市亭湖区农业农村局
盐城市亭湖区财政局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