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环党组〔2020〕28号
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局关于印发<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各驻县(市、区)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盐环办〔2019〕216号)精神及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部分局机关中层干部及有关工作人员岗位进行调整,具体岗位调整如下:
周 军同志任局办公室负责人。
姚士芹同志任局综合科(生态科技科)负责人。
朱纯青同志任局法规宣传科负责人。
李通林同志任局污染防治科负责人,侧重负责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陈卉同志侧重负责水污染防治等工作;戴石平同志侧重负责土壤污染防治等工作。
王 玮同志任局项目服务科负责人。
洪 锋同志任局党建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协助做好局办公室等工作。
黄成桂同志任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负责人,兼任财审科负责人。
陈斌斌同志任局工会负责人。
中共盐城市亭湖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