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环保局2019年2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2-15 17:07 来源:亭湖区环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苏联鑫建材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高炉矿渣微粉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2月15日-2019年2月21日(五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5-89802617(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真:0515-88172620

EMAIL:thhbhpk@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审批项目汇总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江苏联鑫建材有限公司

年产60万吨高炉矿渣微粉技改项目t/d)

本次技改内容:将原成型生物质改为燃气,增加天然气储罐30立方米,总投资200万元。

(1)现场公示:项目建设单位于2018年9月3日至2018年9月7日在项目所在地对本项目进行现场公示;(2)全本公示:本项目于2018年9月17日至2018年9月21日在盐城环保咨询网公示板块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没有反馈意见。

1、进一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燃烧废气通过原不低于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以天然气储罐房边界为界设置了50米卫生防护距离。

2、进一步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3、本项目不新增排污口,清下水、污水分别排入现厂区相应排污口(与市政污水管网接口),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规定合理设置各类排污口,设置标志牌,并符合采样测流的要求。

4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落实环保责任制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安全消防按相关部门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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