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省卫健委、财政厅、妇儿工委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民生实事项目的通知》(苏卫妇〔2018〕8号)和市卫健委、财政局、妇儿工委办公室联合下发盐卫妇幼〔2018〕17号、盐卫妇幼〔2018〕23号通知要求。现将亭湖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相关免费筛查政策公告如下:
一、免费检查项目实施时间
2018年9月1日开始:孕妇产前唐氏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全部实施免费服务。2019年5月1日开始,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由助产单位实施免费服务。
二、筛查费报销对象及范围
自2018年9月1日起亭湖区户籍居民,在辖区范围内市级医疗保健机构筛查(在盐城市妇幼保健院产前唐氏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在盐城市一院新生儿听力筛查、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对象凭发票和有关证明材料(孕产妇户籍证明、生育服务证),六个月内到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卫生院核报。盐城市中医院、亭湖区人民医院、新东仁医院和各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的相关筛查服务,筛查费现场即时减免,不再核报。
自2019年5月1日起,亭湖区户籍居民,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费用由各助产机构现场即时减免。
亭湖区户籍居民在亭湖区域外具备资质的筛查机构筛查,自行垫付的费用,凭发票和有关证明材料(孕产妇户籍证明、生育服务证),由户籍所在地卫生院或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按照省、市规定筛查内容和补助标准予以核报。
三、筛查费核报标准
核报标准:唐氏筛查110元/人,听力筛查100元/人,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285元/人,先天性心脏病筛查20元/人。
四、建档立卡户和低保家庭出生缺陷防治免费筛查服务
亭湖区户籍建档立卡户和低保家庭,除享受基本免费服务项目外,在签约家庭医生指导下,孕妇胎儿超声心动图、大排畸筛查、NT检查等产前检查,新生儿耳聋基因检测享受免费服务。由服务对象先行垫资到盐城市妇幼保健院检查,整个服务过程结束后,凭发票和有关证明材料(建档立卡手册或低保证、孕产妇户籍证明、生育服务证和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或居委会证明)由辖区卫生院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咨询热线:0515-68552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