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社保 类知识问答
市区基本医保统筹后,在医保“双定单位”(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服务方面有哪些新变化?
来源:盐城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9-01-04 16:29

市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市区三级医疗机构(市三院由盐都区负责)的医保服务协议签订管理和医保服务质量的日常监管,各区医保经办机构负责辖区内定点零售药店和其他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服务协议签订管理和医保服务质量的日常监管。参保人员在其就医购药的费用由市、区医保经办机构按月统一结算。

例1:市区统筹前,市一院要和市直、各区分别签订医保服务协议,分别协商谈判定总量,分别结算费用,接受多头监管;市区统筹后,市一院仅需要和市医保经办机构一家签订服务范围涉及整个市区的医保服务协议,与其协商谈判定总量,由其按月统一结算费用,接受市医保经办机构的监管。

例2:协和医院在市区统筹前和市一院的情况一样,交叉定点、分别定总量、分别结算、多头监管。市区统筹后,协和医院因为在亭湖区辖区范围,所以仅需要和亭湖区医保经办机构一家签订服务范围涉及整个市区的医保服务协议,与其协商谈判定总量,由其按月统一结算费用,接受亭湖区医保经办机构的监管。

例3:盐都辖区内东方红某药店是市区五家医保定点,在市区统筹前,与五家医保经办机构分别签订医保服务协议,五家分别结算、分别监管。市区统筹后,该药店仅需要与盐都区医保经办机构签订医保服务协议和结算费用,受其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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